正義與勇氣 臺南二二八與民主人權歷史常設展

展覽總說

戰後臺灣脫離殖民統治,滿懷期待迎來的卻是臺灣省長官公署壟斷資源、貪汙瀆職與軍紀不佳,加上物價飆漲、糧食短缺,民眾從期待轉為失望,終至爆發二二八事件的嚴重衝突,演變擴大至全臺的武力鎮壓,造成超過一萬多人死亡,並留下巨大的社會創傷,使倖存者對政治產生恐懼與冷漠,對社會發展影響深遠。
二二八事件的歷史,經過白色恐怖的噤聲時期,直至1980年代末期多次民主化運動才逐漸開啟討論與研究。
隨著史料文件解密公開以及口述歷史蒐集,我們看見在動盪時局中,有一群人「堅持做對的事」,無論身分貴賤,都以自己微小的力量,為了保護他人、爭取言論自由、打造更好的臺灣而挺身而出,就算明知可能會付出生命仍無所畏懼。
本展於市定古蹟「原臺南州會」展出,不但是「臺南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會議地點,更是重要的民主人權場址。從「堅持做對的事」的信念與精神出發,以「正義與勇氣」為展覽主題,展出臺南在事件中受到的影響與應變,而這群人留下的義行與危難中展現的風骨,最終集結成為臺灣人面對極權壓迫時的自處與抉擇。
這段歷史,至今仍有許多不同的說法與解讀,歡迎您以手機掃描各展區的QRcode,查詢探索更多公開檔案與史料,或是觀看影片、聆聽Podcast等,更邀請您親身走訪這些事件發生的地點,與他人分享觀展感想。
雖然生命已經逝去,但留下的義行是在追求民主自由的道路上不可遺忘的信念。相信透過每一個人微小力量的參與,能夠使過去威權統治不再重臨,使民主自由能長存於臺灣這塊土地上。

分區介紹

本展展示內容以今「臺南市」為界,以一二樓展區分別展出二二八事件後臺南地區發生的變動,與戰後追求民主人權的經過。一樓以「堅持做對的事」為主題,「關鍵13天」沿時間軸線說明宏觀的變動,「應變與抉擇」、「先行者的故事」展出不同場域中微觀的個人視角,以及為了打造更好臺灣,抱持著正義的信念,所展現的風骨與抉擇。
二樓以「自由不是沒有代價的」為主題,展出臺南地區爭取民主人權自由的相關事件,說明前人為了追求自由、抵抗極權統治與推動民主法治所做出的努力,就算面對威脅或苦難,仍然堅持要和真理與公義站在一起的勇氣,是引領我們在追求民主自由的道路上不可遺忘的信念。

*延伸閱讀:1920年至今,臺南地區行政區變遷說明 https://youtu.be/GwSXra9UISo

三月的洪水

〈誰能料想三月會做洪水〉吳新榮

誰能料想三月會做洪水!
那突然的巨浪,竟沖破這樣堅固的防堤;
那無情的巨浪,竟流毀這樣美麗的田園;
那激怒的巨浪,竟淹沒這樣和平的城鎮。

誰能料想三月會做洪水!
有一個勇敢的青年,
他曾有過洋的經驗,但未到防堤被狂浪捲去了。
有一個理智的青年,
他懷抱新進的理論,但未到田園就被泥海埋去了。
有一個熱血的青年,
他將發無限的純情,但未到城鎮就被崩山壓去了。

誰能料想三月竟會做洪水!
洪水一過滿地平波!
啊!這樣國土何時能夠再重建?
洪水一過家散人亡!
啊!這樣民族何時能夠復興?
洪水一過人心如灰!
啊!這樣社會何時能夠新生?

臺南二二八:關鍵13天

臺南二二八:關鍵13天
1947年臺灣發生官民嚴重衝突的二二八事件,臺南地區死傷全臺最低。從 2 月 28 日事件發生後到 3 月 13 日之間,臺南地區遇到什麼狀況呢?縣政府、市政府等行政體系如何應變?代表人民的縣參議會、市參議會又有何行動?

1947/2/28
2月27日專賣局人員於大稻埕查緝私菸誤殺民眾引發民怨。隔日民眾集結在專賣局前抗議,要求交出肇事兇手,卻在行政長官公署前遭機槍掃射與逮捕。抗議民眾轉進「臺北新公園」繼續集結示威,並透過廣播電臺將事件原委,以及戰後對於政府貪汙、米價上漲、民不聊生的不滿傳至全臺。
臺南地區也從廣播電臺收到了相關消息。


1947/3/1
臺北市參議會成立「緝煙血案調查委員會」。推派代表與行政長官陳儀見面,提出五點要求:要求立即解除戒嚴令、釋放被逮捕的市民、禁止軍警開槍,提出官民共同組織處理委員會解決衝突,並請求陳儀對民眾廣播說明。沒料到下午五點陳儀向全臺廣播結束後,軍警又於臺北市北門口開槍殺傷30多人,使民眾更加不滿。

1947/3/2
臺南市長卓高煊召開緊急會議,要求外省籍職員集中第三總臺部。
臺南市參議會奉陳儀長官命令,組織臺南市臨時治安協助委員會,由參議長黃百祿擔任主任委員,副議長楊請及參議員侯全成擔任副主任委員。醫療組長為陳謙遜參議員,糧食組長葉禾田參議員,治安組長湯德章等。為了讓民眾保持冷靜遵守秩序,參議會內加設各機關聯絡處,由各界代表日夜輪流值班,負責各方面的聯繫工作。
臺南縣長袁國欽擔心新營安危,在縣府召開會議商討對策,沒有討論出具體辦法。當晚嘉義、東石、斗六、虎尾已有衝突事件發生。
相關史料:《臺灣新生報》3月4日報導,二二八事件臺灣本地新聞史料。
https://contentdm.lib.nccu.edu.tw/digital/collection/228twnews/id/2685/rec/1

1947/3/3
臺南市長卓高煊遷至第三總臺部。
臺南市參議會召集市民代表會議,共同提出要求警憲軍不得任意開槍挑釁民眾、廢止專賣局與貿易局、解職無能不負責的公務人員、解決糧食問題、立刻實施縣市長民選、由本省人就任省各處長及重要機關主任人員等要求。當天晚上9點發表通告宣布與當權者交涉結果,與憲兵隊交涉停止武裝巡邏並禁止外出,並委託工學院及中等學校學生負責維護治安,請市民保持冷靜,與無武裝的治安維護學生隊互相協助,維持市區秩序。
相關史料:《臺灣新生報》3月4日報導,二二八事件臺灣本地新聞史料。
https://contentdm.lib.nccu.edu.tw/digital/collection/228twnews/id/2554/rec/1

臺南縣長袁國欽聽到有民眾即將攻打縣政府,召集科局長會議,並指示由本省籍財政科長高錦德代行職務。然而縣長卻沒有在會議上出席,而是一早就帶著外省籍官員避走阿里山吳鳳鄉(今阿里山鄉),鄉長高一生專程派人保護。
相關史料:《興臺日報》3月7日報導,二二八事件臺灣本地新聞史料。
https://contentdm.lib.nccu.edu.tw/digital/collection/228twnews/id/139/rec/1


臺南縣參議會舉辦座談會提出九項要求,包含要求即時民選縣市長、廢除專賣局、起用本省人等。
相關史料:《興臺日報》3月6日報導,二二八事件臺灣本地新聞史料。
https://contentdm.lib.nccu.edu.tw/digital/collection/228twnews/id/419/rec/1



1947/3/4
監察院電令閩臺監察使楊亮功即日前往臺灣調查緝菸血案。
臺南縣政府社會課課長吳仁地召開職員會議,主張協助治安同時保持公務人員立場,與主張加入群眾一同援助嘉義水上機場的建設局長莊維藩、工商金融課長簡溪圳意見不同,最後由人事股長葉都主持會議,決議以不離開職守為原則,並共同捐款援助新營鎮治安委員會。
青年顏德國、蔡國信等人接收曾文區警察廳武器,並招募青年學生成立保安隊。


1947/3/5
臺南市長卓高煊、參議長黃百祿在下午1點55分,分別向全市民眾廣播,呼籲市民保持冷靜、將武器交給市議會,並發表四項原則:不擴大、不否認現有行政機構、不流血、以政治方法解決問題。當時臺南市發生的騷動已漸平息,報紙報導稱頌市參議會處理得當。
因陳儀明令省都人士組織「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晚上八時於臺南市參議會正式成立「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臺南市分會」,會議推舉省參議員韓石泉為主任委員,市參議會議長黃百祿及青年團主任市參議員莊孟侯為副主任委員,沈榮為總務組長,湯德章為治安組長,參議員侯全成為宣傳組長,陳天順與翁金護分別為糧食組長、救護組長。
相關史料:《中華日報》3月6日報導,二二八事件臺灣本地新聞史料。
https://contentdm.lib.nccu.edu.tw/digital/collection/228twnews/id/1286/rec/1
《臺灣新生報》3月6日報導,二二八事件臺灣本地新聞史料。
https://contentdm.lib.nccu.edu.tw/digital/collection/228twnews/id/2387/rec/1

1947/3/6
臺南市參議會召開第一次委員會議,討論工作計畫並擴充強化各組織機構,並闡明全市民對於解決本省腐敗政治、確立民主政治的切實要求宗旨,直到下午1點散會。散會後,在韓石泉、黃百祿引導下,由全市中等學校共同參加學生遊行,並由工學院學生擔任先導。

1947/3/7
參議長黃百祿與侯全成參議員等人赴第三總臺部請卓高煊市長回市府辦公。下午3點卓市長在市府召開糧食會議,會議決議以「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臺南市分會」名義,由金融機關借出臺幣二千萬元採購糧食以救災荒。同時市議會推派楊請副議長、張壽齡參議員,北上跟長官報告臺南現況。
相關史料:《臺灣新生報》3月7日報導,二二八事件臺灣本地新聞史料。
https://contentdm.lib.nccu.edu.tw/digital/collection/228twnews/id/2586/rec/6

《中華日報》3月8日報導,二二八事件臺灣本地新聞史料。
https://contentdm.lib.nccu.edu.tw/digital/collection/228twnews/id/1322/rec/1

1947/3/8
臺南市參議會召開臨時大會,共17名參議員出席,由黃議長主席報告陳儀宣布措施:「如果民眾認為現任縣市長不稱職,可由參議會召集各界協商、推舉候選人3名,交由陳儀長官圈選。」
民政處謝東閔副處長表示本案應在3天內決定,所以參議會開會決議,將於隔日(3月9日)下午3點,召集全體參議員、區長、區代表主席、區合作社主席、人民團體代表、宗教團體代表、市府代表等具有選舉權的人,討論目前的官選市長卓高煊是否適任,如表決不稱職將當場投票推舉市長補選人選。

臺南縣參議會於新營鎮中山堂召開「二二八處理委員會臺南縣分會」成立大會,由參議長陳華宗、縣參議員陳瑞明、醫師沈乃霖與記者楊瑞雲作為發起人。臺南縣參議會議長報告組織大綱並討論縣政,決議罷免袁國欽縣長等47名逃亡官吏,並通過由莊維藩等3人為代理縣長候選人。並同時組成「臺南縣青年自治同盟」。
相關史料:《中華日報》3月8日報導,二二八事件臺灣本地新聞史料。
https://contentdm.lib.nccu.edu.tw/digital/collection/228twnews/id/1754/

1947/3/9
下午3點,臺南市參議會開會表決決議現任市長卓高煊不稱職,需要投票推舉市長候補人選時,「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臺南市分會」主任委員韓石泉提出放棄參選。
最終選出三位候補人選、票數為:黃百祿179票、侯全成109票、湯德章105票。

1947/3/10
陳儀以「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提出要求撤銷警備總部及解除國軍武裝,已經超越政治範圍為由,明令撤銷該組織,隔日也同時撤銷各縣市組織之分會,並進一步實施戒嚴。前一日票選市長推舉結果成為泡影。
相關史料:《和平日報》3月12日報導,二二八事件臺灣本地新聞史料。
https://contentdm.lib.nccu.edu.tw/digital/collection/228twnews/id/1056/rec/1

1947/3/11
上午10點,臺灣南部防衛司令部進入臺南市參議會,帶走參議長黃百祿和參議員莊孟侯、蔡丁贊、許丙丁、侯全成、翁水元等參議員,以及市參議會秘書莊茂林、省參議員韓石泉、治安組長湯德章、記者楊熾昌等50多人。並宣布實施全市戶口清查,要求各區里長交出暴徒,如有藏匿以軍法論處,知情不報者受連帶處份,且要求民間所藏槍械必須在下午4點前繳交到市參議會。
相關史料:《中華日報》3月14日報導,二二八事件臺灣本地新聞史料。
https://contentdm.lib.nccu.edu.tw/digital/collection/228twnews/id/1308/rec/1
《中華日報》3月12日報導,二二八事件臺灣本地新聞史料。
https://contentdm.lib.nccu.edu.tw/digital/collection/228twnews/id/1722/rec/1

1947/3/12
臺灣南部防衛司令彭孟緝發表〈告臺南市民眾書〉,呼籲臺南市民安分守己、不要受到奸偽誘惑輕舉妄動,並且強調政治問題用政治手段解決、不要動刀動槍等。
相關史料:《中華日報》3月13日報導,二二八事件臺灣本地新聞史料。
https://contentdm.lib.nccu.edu.tw/digital/collection/228twnews/id/1742/rec/1

1947/3/13
湯德章遭以「坂井德章」之名,被控假借臺南市人民自由保障委員會主委名義聚眾施暴、組織非法團體、勾結暴徒擾亂治安等為由,槍決於中正路民生綠園(今湯德章紀念公園)。
相關史料:《中華日報》3月14日報導,二二八事件臺灣本地新聞史料。
https://contentdm.lib.nccu.edu.tw/digital/collection/228twnews/id/1560/rec/1

應變與抉擇

事件發生後,部分火車停駛交通中斷、電信消息不通、外省官吏與軍警都躲起來避難,街上出現趁火打劫的狀況,在這個紛亂的時候,有些人發起組織保護城鎮與工廠,有些人保護外省籍鄰居師長,而有些人選擇加入戰鬥捍衛家鄉。從學校、鄉鎮、報社及製糖廠四個不同場域,看看人們對於事件的所做出的回應、參與、應變與抉擇。

應變與抉擇-鄉鎮

鄉鎮
日治時期,地方多有青年團、防衛團等民間組織,負責協助公共事務的維繫。戰後除各地的三民主義青年團外,地方上也有「忠義社」、「青年會」等社會組織。所以當二二八事件發生,警察機關無法運作之際,地方能在極短的時間內聚集群眾共議對策。
北門區青年隊
縣參議員吳新榮等人為因應時局出面組織「北門區時局對策臨時委員會」。由曾赴南洋擔任志願兵的鄭春河擔任防衛代表,並招募其他曾赴海外從軍青年協助接收警局武器、維護治安。同具志願兵經歷的李榮凱、陳水心等人,則於3月4日另組救援隊增援嘉義水上機場。

曾文區治安隊
青年顏德國被推舉為曾文區治安隊指揮,負責維持秩序、保護外省人及當地工廠。顏德國曾營救過麻豆分局長潘義和,並保護總爺糖廠內數百位的外省人,但仍於事件後遭到通緝,逃亡數年後自新。另一支保安隊則由南一中校友陳獻增、臺灣省立師範學院學生蔡國信擔任正副隊長。3月4日嘉義水上機場的消息傳來,蔡國信召集青年至總爺糖廠接收武器,前往支援民軍,阻止軍隊進入市區。

新營青年挺身隊
新營鎮公所推舉教師李應彰擔任義勇隊隊長,負責保護外省人、維持鎮上治安。李應彰隨後率領青年收繳派出所槍枝,並存放於新營鎮公所。4日,青年林民安、柯清湶等人在李應彰的帶領下,自鎮公所取出槍枝,前往嘉義紅毛埤軍械庫協助民軍。部分青年自嘉義返回新營後,繼續負責鎮上的防衛工作。
*參考資料:陳翠蓮《二二八事件與青年學生特展專刊》、楊麗祝、鄭麗玲、莊惠惇著《臺南人權歷史場址》、藍博洲《臺灣學運報告1945-1949》、李思儀〈二二八事件期間雲嘉南地區跨鄉鎮的武裝行動〉。

應變與抉擇-學校

學校
臺灣省立工學院
又稱臺南工學院。延續自日治以來的自治傳統,工學院學生們展現高度獨立性,除組織自治會外,也經常關心校務、議論時事。因工學院學生大多來自外地,住校者在舍長帶領下管理宿舍的大小事務,學生間具有深厚向心力。
當3月1日晚上事件消息自廣播傳來後,南舍舍長吳慶年等住校學生決定召開學生大會。隔日,學生分工張貼海報、發放傳單,也至關廟、佳里等地接收日本撤退時埋藏的武器,作為維護學校安全使用。
由於警察走避,市區治安陷入真空,2日晚上,臺南市參議會組成「臨時治安協助委員會」。隔日,議長黃百祿派遣張旭昇、李國澤參議員與湯德章律師3人到工學院演講,邀請學生協助維護治安。學生自治會呼籲學生應對民主改革有所貢獻、發表〈告臺南市民書〉,並由自治會長鄧凱雄帶領學生,至臺南市各派出所充當臨時警力。
5日,嘉義水上機場民兵傳來需要支援的消息,吳慶年等人駕駛著車身印有「工學院No.1」卡車加入圍堵行列,阻止軍隊進入嘉義市區,藉此保護市民與參議會在安全的前提下進行政治改革工作,直至9日才撤離解散。期間工學院李賢舉、孫炳輝和賴再得等教授,也至機場探望學生,希望事件能早日落幕。
不過隨著政府增援軍隊上岸,自11日起陸續進入校園收繳槍械,吳慶年、鄧凱雄、王振華、林宗棟等22位學生與李舉賢、孫炳輝等教授接連被捕,在家屬奔走與工學院出面作保下才得以獲釋。工學院學生自治會也在事件後遭到解散。

延伸閱讀:「波濤中的成大——二二八70年與解嚴30年主題圖書與校史檔案展」
https://www.lib.ncku.edu.tw/using/activities/7030/story.html


臺南學生聯盟
戰後初期,臺南地區即有跨校性的學生組織。事件發生後,臺南工學院的王振華、張正生等人重整學生聯盟,並至各校說明事件衝突緣由,號召學生維護秩序。串連起臺南一中、臺南第一女中、臺南商業、南英商職、長榮中學等學校,勸阻情緒較激動的學生,並協助保護外省籍師生及家眷。另有學生參與支援臺中第三機場的守備工作。
6日,隨著市區情況穩定,包含學生聯盟在內,數千名學生走上街頭。在韓石泉、黃百祿、李國澤等參議員帶領下,學生手持「確定民主政治」、「改革本省腐敗政治」、「促進地方自治之實施」、「建設新臺灣」等標語,高呼口號,以和平非武裝的方式宣傳改革訴求。

省立臺南高級農業職業學校
臺南農校學生自治會正副會長張春福、陳天佑與林伯澄等人,在事發後組隊到三崁店糖廠、永康派出所等地收繳武器,存放於校內,保衛校園安全。而陳正雄加入臺南一中、長榮中學的隊伍,前往嘉義、斗六地區參與武裝抗爭行動。教師黃瑞則在事件後被以「指揮學生接收武器」為由羈押六月,釋放後失去教職。

為何學生需要收繳槍械?事件發生後各地陷入混亂,警察、官員紛紛逃離崗位。為維持地方治安、避免軍警不當開槍,關注時局的學生們秉著奉公精神,挺身組織隊伍,將學校、市民的波及降至最低。不過,學生的想法並不全然一致,部分學生則更進一步地投入武裝行動,至嘉義水上機場等地與軍隊對抗。

應變與抉擇-報社

報社
戰後,國民政府尚未對新聞出版提出管制,使得報刊雜誌呈現前所未有的盛況,直至二二八事件發生前,至少有超過百種報刊雜誌發行。本展區以出生臺南,以「具公職身分的民營報社創辦人」、「總部設於臺南的民營報社創辦人」以及「隸屬於行政長官公署宣傳委員會的官派報紙臺南分社記者」三個不同視角,對事件所作出的應變。
延伸閱讀:二二八事件臺灣本地報紙簡介
https://da.lib.nccu.edu.tw/228news/news_intro.html


《人民導報》宋斐如
「我是回來為家鄉服務建設的,不是回來做官的。」--宋斐如

宋斐如,明治34年(1901) 年出生於臺南仁德,北京大學經濟系畢業。戰後隨著警備總司令部返臺進行接收工作,出任教育處副處長,是戰後初期職位最高的臺灣人。
民國35 年( 1946 )創辦《人民導報》並擔任社長。抨擊時事不遺餘力。曾因刊登國共和談的報導引發行政長官陳儀不滿。1947年2 月,宋斐如的副處長職位遭到免除。隨後二二八事件爆發,《人民導報》一秉過去立場,敢於報導事件真相。宋斐如雖未參與事件中的反抗行動,但卻在 3 月 11 日遭到軍警強行帶走,從此再也沒有歸來。


《興臺日報》沈瑞慶
沈瑞慶,大正元年(1912)出生於臺南新營,日本新聞學院畢業。日治時期時就從事新聞工作。戰後,沈瑞慶創辦《興臺日報》,將報社總部設立於臺南,並擔任發行人兼社長。性格剛毅的沈慶瑞發揮媒體監督職責,積極報導政府施政不當、揭露臺灣社會亂象不遺餘力。
二二八事件發生時,《興臺日報》忠實地報導臺南的動亂情況及臺灣各地的消息,因而觸動當局敏感神經。3月10日深夜,武裝軍人闖入沈瑞慶家中將其逮捕。《興臺日報》遭到查封、財產全部沒收,報社主筆彭啟明、總編輯劉清龍等人也陸續遭到逮捕。沈瑞慶原被以「參與暴動叛亂」判處重刑,所幸後來因局勢平穩而重獲審判機會,羈押一年多終獲釋放。

記者與詩人 楊熾昌
楊熾昌,筆名水蔭萍,明治41年(1908)出生於臺南的漢學世家。臺南州立二中(今臺南一中)畢業後,赴日就讀文化學院。返臺後從事文學與新聞工作,曾任職臺南新報、臺灣日日新報、臺灣新報等報社,並與張良典、李張瑞、林永修等人共組風車詩社、發行《風車》雜誌,是日治時期臺灣現代詩運動旗手。
戰後初期,李萬居負責接收臺灣新報社,並改名為臺灣新生報社,隸屬於行政長官公署宣傳委員會,協助政令宣導、政務宣傳及傳播祖國文化。楊熾昌因此留任該報臺南分社記者,負責社會新聞報導。
二二八事件發生後,在總編輯夏聲濤的要求下,楊熾昌積極維持報紙的正常發刊,報導事件暴動情形,並勸告年輕人不要衝動滋事。在各界資訊紛亂的時刻,楊熾昌也慎重核對消息真相,避免誤傳訊息而造成事件再度陷入混亂。
3月11日,臺南市區進入戒嚴狀態,身為記者的楊熾昌在處理委員會的開會現場,並無直接參與處委會的運作。正當他準備回家時卻遭憲兵帶走,並以「意圖顛覆政府、參加非法組織、準備暴動」為由遭到判刑,監禁半年後釋放。
*參考資料:凃叔君《南瀛二二八誌》、呂東熹《二二八記者劫》。
相關史料:《臺灣新生報》號外 3月4日報導,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典藏。
https://collections.nmth.gov.tw/CollectionContent.aspx?a=132&rno=2019.011.0054

應變與抉擇-糖廠

糖廠
二戰期間,日本人為保護製糖廠、確保運作順利,曾讓糖廠工人接受戰爭動員訓練。部分糖廠職員也組成自衛團體,負責維護日本戰敗後到行政長官公署接收前空窗期的秩序。
二二八事件發生時,駐守警衛大多逃跑。因為糖廠是眾多員工的生活根源,為保護糖廠不受事件波及,不少糖廠工人依循舊例,自發組成自衛隊守護糖廠。大部分自衛隊會將外省職員集中保護,並安撫臺籍工人情緒,避免廠房設備被破壞或被盜取物資。

麻豆 總爺糖廠
為今日的總爺藝文中心。事件發生後,農務科技助郭鐘根,因通曉國語並曾於日治時期接受軍事訓練,被推舉為自衛隊隊長,負責將武器集中保管、安排巡邏人員,並將廠內外省人集中保護。曾參與自衛隊的糖廠職員蔡榮守表示,當時社會確實有省籍情結,但外省人中也有好人,不能以省籍評斷好壞。
仁德 車路墘糖廠
為今日的十鼓仁糖文創園區。事件發生後,職員謝欽霖、黃金誥以及縣參議員張良典等人,在車路墘糖廠內組織糖廠處理委員會,集中保護糖廠內外省職員及親眷。另外也將槍枝、彈藥集中管理,維護糖廠秩序。當國府軍隊登陸後,謝欽霖逃亡,黃金誥、張良典等人遭牽連入獄,關押數月後釋放。
善化 灣裡糖廠
為今日的善化糖廠。3月4日,灣裡糖廠傳出有外省籍職員遭毆打,鎮長邱天祿尋求青年組織治安保護隊,善化義勇隊隊長胡金鳳也出面協助保護糖廠內的外省人。
另外,灣裡糖廠職員王子長、陳金松等人為維護糖廠安全,曾組織處理委員會,但在增援軍隊到來時遭到逮捕。事件後,臺糖公司為安撫員工,曾以「保護外省職工、護衛工廠」等理由,請求褒獎工務課郭再興、鐵道課林阿發等十數人。

*參考資料:程玉鳳《資源委員會與臺灣糖業-1945~1952》、凃叔君《南瀛二二八誌》、何明修《支離破碎的團結 戰後臺灣煉油廠與糖廠勞工》、楊麗祝、鄭麗玲、莊惠惇《臺南人權歷史場址》。

綏靖清鄉

綏靖清鄉
武力綏靖
由於行政長官公署無力控制局勢,陳儀於3月2日深夜向南京政府請兵,3月5日總統蔣中正以電報回覆「已派步兵一團、並派憲兵一營」。3月8日深夜,國府軍從基隆港登陸,隨即展開以武力鎮壓為主的「綏靖」工作,迅速地壓制各地的反抗勢力。
相關史料: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國史館,A202000000A/0036/2020.40/4450.01/038-1/009,蔣中正電已派步兵一團憲兵一營限三月七日由滬啟運。
https://aa.archives.gov.tw/ELK/SearchDetailed?SystemID=MDAwMDM4NzcyMg==

10日,陳儀宣布全臺臨時戒嚴,處理委員會被宣布為非法組織並遭到解散。11日,增援軍隊到達嘉義水上機場,並於當天進駐臺南地區,佔領臺南火車站與臺南工學院。19日後,各地綏靖工作大致完成,在軍方的武力鎮壓下,不少民眾受到牽連,死傷者眾多。
相關史料:《中華日報》3月15日報導,二二八事件本地新聞史料。
https://contentdm.lib.nccu.edu.tw/digital/collection/228twnews/id/2195/rec/1
《中華日報》3月30日報導,二二八事件本地新聞史料。
https://contentdm.lib.nccu.edu.tw/digital/collection/228twnews/id/2221/rec/1

清鄉鎮壓
隨後警備總部調整部署,將全臺分成七個綏靖區,並展開「清鄉」工作——意思是收繳民間的槍枝,並要求參與事件的人士,向軍事機關或縣市政府、區鎮公所辦理「自新」。
政府雖然表示會寬大對待「自新份子」,不過自新者的資料被官方列冊登記,成為往後特務監控的依據,部分自新者甚至會被送到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勞動訓導營進行勞動、思想改造,或被迫成為線民。
而在陳儀3月20日所發佈的〈為實施清鄉告民眾書〉中,強調清鄉是為「維持全省治安,徹底肅清惡人」。但實際上是藉著清鄉組織情報網絡、運用特務整肅,並透過清查戶口深入控制。另以聯保連坐、鼓勵相互告密的方式,使民眾相互猜忌。許多人在清鄉的過程中,無故遭到逮捕,甚至因此一去不回。
*參考資料:陳翠蓮《重構二二八》。
相關史料:《臺灣新生報》3月26日報導,二二八事件本地新聞史料。
https://contentdm.lib.nccu.edu.tw/digital/collection/228twnews/id/3073/rec/1

先行者的故事

回顧先行者的生平故事,看看他們面對動盪時局,仍舊秉持理想的積極作為,並邀請您嘗試設身處地,思考在面對生命威脅或極權壓迫時的抉擇,讓這份信念帶領我們在自由民主的道路上持續前行。

湯德章Thng Tik-tsiong (1907-1947)

湯德章 Thng Tik-tsiong (1907-1947)

湯德章,明治40年(1907)出生於臺南噍吧哖(今玉井),父親是日本警察,於噍吧哖事件中殉職,母親為臺灣人。就讀臺南師範學校期間,因家境清寒而被迫輟學。為改善家境,湯德章考入臺北警察訓練所,畢業後擔任巡查。
昭和8年(1933),性格剛毅的湯德章因執意法辦車禍肇事的有力人士鹿沼政雄,遭受上級為難。無力施展抱負的他,決定辭去職務遠赴日本求學,希望藉此壯大能力,實踐公平正義的理想。在日期間順利通過高等文官試驗,取得在日本任職官僚的資格。不過他卻毅然放棄發展機會,回到臺南開設律師事務所服務鄉親,協助對法律認識有限的臺灣人進行訴訟,廣受民眾推崇與愛戴。
終戰後,關心地方事務的湯德章也擔任臺南市南區區長、臺南市人民自由保障委員會主委,在動盪的社會中維護法治、保障市民權益。
二二八事件發生時,湯德章協同青年收繳警局槍枝,並協助維持市區秩序,勸說民眾勿輕舉妄動。3月5日,處理委員會臺南分會成立,湯德章被推選為治安組組長,更積極地確保市民安全。
而正當臺南市區騷亂逐漸平息時,增援軍隊卻突從基隆登陸。11日,國府軍隊進駐臺南市區,湯德章遭到逮捕。然而,即便遭到軍警刑求,湯德章也不願供出其他參與者,避免事件傷亡擴大。13日,湯德章雙手遭到反綁、遊街示眾,最後於民生綠園(今湯德章紀念公園)遭到槍決。當時湯德章年僅40歲。
2014年3月13日,臺南市政府將湯德章的殉難日訂為「臺南市正義與勇氣紀念日」,以此紀念堅持理念、不畏強權的湯德章律師。

*延伸閱讀:
●湯德章赴日求學,回臺成立事務所為臺灣人辯護。https://youtu.be/hWhQfYs959Y

●生平年表https://youtu.be/8z28kLOn1sw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灣省高雄要塞司令兼南部防衛司令部有關湯德章律師判決手抄本。https://228.drnh.gov.tw/index.php?act=Display/image/57319sfkANW1#46J

●悼念活動: 2019年湯德章歷史實境劇影片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5sLiuwxlfTE

●湯德章紀念協會https://thng-tik-tsiong.com/

●延伸閱讀(臺南市立圖書館館藏):
◆《湯德章:不該被遺忘的正義與勇氣》作者 : 張奕伶 , 門田隆將 , 林琪禎 , 李雨青;玉山社,2016。
https://lib.tnml.tn.edu.tw/webpac/content.cfm?mid=970522&m=ss&k0=%E6%B9%AF%E5%BE%B7%E7%AB%A0%EF%BC%9A%E4%B8%8D%E8%A9%B2%E8%A2%AB%E9%81%BA%E5%BF%98%E7%9A%84%E6%AD%A3%E7%BE%A9%E8%88%87%E5%8B%87%E6%B0%A3&t0=k&c0=and&list_num=10&current_page=1&mt=&at=&sj=&py=&pr=&it=&lr=&lg=&si=

◆《臺灣名人傳記漫畫:湯德章》作者 : 李盈佳 , 蠢羊 , 薛翰駿;時報文化,2021。
https://lib.tnml.tn.edu.tw/webpac/content.cfm?mid=1076945&m=ss&k0=%E8%87%BA%E7%81%A3%E5%90%8D%E4%BA%BA%E5%82%B3%E8%A8%98%E6%BC%AB%E7%95%AB%EF%BC%9A%E6%B9%AF%E5%BE%B7%E7%AB%A0&t0=k&c0=and&list_num=10&current_page=1&mt=&at=&sj=&py=&pr=&it=&lr=&lg=&si=

◆《正義與勇氣:湯德章》作者 : 蘇振明 , 陳敏捷;臺南市政府文化局,2020。
https://lib.tnml.tn.edu.tw/webpac/content.cfm?mid=1057387&m=ss&k0=%E6%AD%A3%E7%BE%A9%E8%88%87%E5%8B%87%E6%B0%A3%EF%BC%9A%E6%B9%AF%E5%BE%B7%E7%AB%A0&t0=k&c0=and&list_num=10&current_page=1&mt=&at=&sj=&py=&pr=&it=&lr=&lg=&si=

王育霖Ông Io̍k-lîm (1919-1947)

王育霖,大正8年(1919)出生於臺南。臺北高等學校畢業後,赴日就讀東京帝大法科,在學時即通過錄取率極低的高等文官試驗,曾任日本京都地方法院檢察官,是第一位在日本內地任職的臺灣人檢察官。王育霖個性正直、行事公正,在就讀高等學校期間,曾在日記寫下:「王育霖,你應走的路是要:正義!堅強!帶給所有人幸福!」勸勉自己打造一個公平、正義的社會。赴日期間,王育霖經常協助在日臺籍人士、接待留學生並提供援助。

戰後,王育霖返臺擔任新竹市檢察官,他一秉過去的正直性格、無懼權勢,剛上任就著手偵辦新竹船頭行走私案、鐵路警察瀆職案等重大案件,因而得罪地方權貴人士。在偵辦新竹市長郭紹宗瀆職案時,王育霖帶著搜索票前去新竹市政府調查,不料卻反被警察包圍,公文、卷宗皆遭奪走。在上級的施壓下,王育霖因此被迫辭去職務,以示負責。

後來王育霖除擔任建國中學、延平學院教師外,也擔任《民報》法律顧問,替民眾解答法律問題,並以王銘石為筆名發表〈何謂法治國〉、〈報紙負責人的法律責任〉等多篇法律相關文章,強調司法的重要性、爭取媒體的言論自由,並說明何謂法治精神。另外,王育霖也以白話撰寫《提審法解說》,分析當時剛施行的提審法內涵,並提出修正意見,讓民眾得以理解基礎的法律概念。
由於王育霖經常發表社論針砭時事、堅持偵辦不法案件,因而成為權貴的眼中釘。二二八事件爆發後,王育霖並未參與事件活動,但卻在3月14日於臺北五條通家中遭到六位持槍軍警非法逮捕,王育霖就此失蹤,再也沒有回來過。
*參考資料:王克雄、王克紹編《期待明天的人:二二八消失的檢察官王育霖》、張炎憲《臺北南港二二八》。

延伸閱讀:
●王育霖離任檢察官後,擔任教師並撰寫社論,呼籲司法改革。https://youtu.be/2UcPQtZdlz8

●生平年表 https://youtu.be/tlyS6OL5ydA

●〈春宵吟〉臺、日語詩文朗讀 https://youtu.be/QGeJZYPIt_Q

●司法博物館|王育霖檢察官生平展紀錄影片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9rJxQ8kbGI

●延伸閱讀(臺南市立圖書館館藏):
◆《期待明天的人 :二二八消失的檢察官王育霖》作者 : 王克紹 , 王克雄;遠足文化,2017。
https://lib.tnml.tn.edu.tw/webpac/content.cfm?mid=384986&m=ss&k0=%E6%9C%9F%E5%BE%85%E6%98%8E%E5%A4%A9%E7%9A%84%E4%BA%BA&t0=k&c0=and&list_num=10&current_page=1&mt=&at=&sj=&py=&pr=&it=&lr=&lg=&si=

林茂生 Lîm Bōo-sing (1887-1947)

林茂生,光緒13年(1887)出生於臺南府城,父親林燕臣為前清秀才,後來成為基督教牧師。林茂生為首位獲得東京帝大文學士的臺灣人,畢業後即任教於長老教中學(今長榮中學)。
林茂生自大正13年(1924)起發起募捐運動,推動私立長老教中學立案請願,希望總督府承認學歷,建設一所由臺灣人自治的中學校。昭和2年(1927)赴美留學,兩年後以論文《日本統治下臺灣的學校教育:其發展及有關文化之歷史分析與探討》提倡本土語言、批判日本同化教育,獲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哲學博士學位,成為臺灣第一位留美哲學博士。
懷抱著教育熱情的林茂生,於臺南商業專門學校、臺南高等工業等校任教,也擔任臺灣文化協會的夏季學校講師,希望啟蒙臺灣人思想、試圖讓臺灣與世界接軌。
戰後,林茂生對「重歸祖國」寄予厚望,在臺北中山堂發表慶祝光復演說,期望「建設三民主義的新臺灣」,同時負責臺灣大學的接收工作、並兼任臺大文學院院長。他對公眾事務同具熱忱,在行政長官公署尚未來臺以前即創辦《民報》,希望能透過媒體的力量促使政府改革,面對政府施政弊端也直言不諱。
民國35年(1946)8月,更投入國民參政員的選舉,但在選舉時遭逢不公,因此憤而退選,對行政長官公署越來越失望。
二二八事件發生後,林茂生曾短暫參與處理委員會的運作,並出面呼籲不要傷害無辜外省人。友人曾奉勸暫時躲避風頭,但林茂生回應「我沒有做什麼非法的事,為什麼我要藏起來?」3月11日中午,六名身份不明的特務將林茂生帶走,從此失蹤。
*參考資料:駒込武《「臺灣人的學校」之夢:從世界史的視角看日本的臺灣殖民統治》、李筱峰《林茂生.陳炘與他們的時代》、洪子偉《存在交涉:日治時期的臺灣哲學》


延伸閱讀:
●生平年表 https://youtu.be/7ftbRLLuQ-c
●延伸閱讀(臺南市立圖書館館藏):
◆《日本統治下臺灣的學校教育:其發展及有關文化之歷史分析與探討》作者 : 林茂生 , 林詠梅;新自然主義,2020。
https://lib.tnml.tn.edu.tw/webpac/content.cfm?mid=675711&m=ss&k0=%E6%97%A5%E6%9C%AC%E7%B5%B1%E6%B2%BB%E4%B8%8B%E8%87%BA%E7%81%A3%E7%9A%84%E5%AD%B8%E6%A0%A1%E6%95%99%E8%82%B2%EF%BC%9A%E5%85%B6%E7%99%BC%E5%B1%95%E5%8F%8A%E6%9C%89%E9%97%9C%E6%96%87%E5%8C%96%E4%B9%8B%E6%AD%B7%E5%8F%B2%E5%88%86%E6%9E%90%E8%88%87%E6%8E%A2%E8%A8%8E&t0=k&c0=and&list_num=10&current_page=1&mt=&at=&sj=&py=&pr=&it=&lr=&lg=&si=

◆《臺灣人的學校之夢:從世界史的視角看日本的臺灣殖民統治》作者 : 林詩庭 , 駒込武 , 蘇碩斌 , 許佩賢;臺大出版中心,2019。
https://lib.tnml.tn.edu.tw/webpac/content.cfm?mid=965152&m=ss&k0=%E8%87%BA%E7%81%A3%E4%BA%BA%E7%9A%84%E5%AD%B8%E6%A0%A1%E4%B9%8B%E5%A4%A2%EF%BC%9A%E5%BE%9E%E4%B8%96%E7%95%8C%E5%8F%B2%E7%9A%84%E8%A6%96%E8%A7%92%E7%9C%8B%E6%97%A5%E6%9C%AC%E7%9A%84%E8%87%BA%E7%81%A3%E6%AE%96%E6%B0%91%E7%B5%B1%E6%B2%BB&t0=k&c0=and&list_num=10&current_page=1&mt=&at=&sj=&py=&pr=&it=&lr=&lg=&si=

吳新榮 Ngôo Sin-îng (1907-1967)

吳新榮,明治40年(1907)出生於北門郡將軍庄(今臺南市將軍區)。就讀臺灣總督府商業專門學校期間,受到教師林茂生講述西方思想的影響,開始廣泛閱讀文史書籍,並經常於下課後聆聽臺灣文化協會所舉辦的講座,成為吳新榮政治啟蒙的種子。
大正14年(1925)赴日留學,隨後進入東京醫學專門學校。留日期間深受孫文演講的觸動,因而接觸社會主義思想、批判日本殖民主義,並加入「臺灣青年會」與「臺灣學術研究會」從事社會運動。畢業後,吳新榮返回佳里經營醫院,憑藉著對文學的熱愛,參與「佳里青風會」及「臺灣文藝聯盟佳里支部」等文藝組織,成為「鹽分地帶」文學代表人物之一。
戰後,吳新榮對「祖國光復」充滿期待。他曾寫下〈歡迎祖國軍來〉等詩詞,慶賀國民黨軍隊的到來。在政權轉移期間,積極整合地方社團「新青年會」、「還中會」,籌組「三民主義青年團」臺南分團,並召集地方自衛組織「忠義社」維持治安,希望能為地方政治奉獻心力。不僅如此,吳新榮也投身臺南縣參議員選舉,並順利當選。
不過不久後吳新榮就對行政長官公署感到失望。事件爆發後,吳新榮起初還慶賀著改革契機的到來,沒料想到這卻是悲劇的開端。 3月3日,由於治安機關無法發揮作用,吳新榮因此召集地方仕紳成立「北門區時局對策臨時委員會」,隨後組織自衛隊收繳警局槍枝、維持地方秩序、保護外省人,並積極商討事件處理對策。
國府軍隊登陸後,吳新榮擔憂自身安危曾短暫逃亡,但父親吳萱草於4月9日遭到軍警帶走,為拯救父親不得不出面辦理自新,關押約百日後獲釋。逃亡期間,吳新榮寫下〈誰能料想三月會做洪水!〉一詩,以此控訴政府暴力鎮壓,以及理想青年的夢碎。
事件後參選議員失利,自此退出政壇。後來擔任臺南縣文獻委員會編纂組組長,主編《南瀛文獻》等書。民國43年(1954)又因李鹿案被牽連至政治案件入獄4個月,獲釋後頻頻受到警察盤查。壓抑的吳新榮只得將心力投入地方文史研究,將對土地的熱愛埋沒於成堆的文獻資料之中。民國56年(1967)3月27日晚上,因心臟病發於臺大醫院逝世。

*參考資料:吳新榮《震瀛回憶錄》著、吳新榮著、許雪姬編《吳新榮日記》。

延伸閱讀:
●生平年表https://youtu.be/uR9X3DLAy9w
●中央廣播電臺Podcast,作家向陽談吳新榮。https://repod.io/episodes/vtfzUdkleCT4ERQ73K3S
●公視台語台,這間厝 彼个人 吳新榮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wWO_KorFq1I

◆《吳新榮研究:一個臺灣知識份子的精神歷程 》作者 : 林慧姃;臺南縣政府,2005。
https://lib.tnml.tn.edu.tw/webpac/content.cfm?mid=861045&m=ss&k0=%E5%90%B3%E6%96%B0%E6%A6%AE%E7%A0%94%E7%A9%B6%EF%BC%9A%E4%B8%80%E5%80%8B%E8%87%BA%E7%81%A3%E7%9F%A5%E8%AD%98%E4%BB%BD%E5%AD%90%E7%9A%84%E7%B2%BE%E7%A5%9E%E6%AD%B7%E7%A8%8B&t0=k&c0=and&list_num=10&current_page=1&mt=&at=&sj=&py=&pr=&it=&lr=&lg=&si=

◆《吳新榮日記全集》作者 : 吳新榮;臺灣文學館,2007。
https://lib.tnml.tn.edu.tw/webpac/content.cfm?mid=934440&m=ss&k0=%E5%90%B3%E6%96%B0%E6%A6%AE%E6%97%A5%E8%A8%98%E5%85%A8%E9%9B%86&t0=k&c0=and&list_num=10&current_page=1&mt=&at=&sj=&py=&pr=&it=&lr=&lg=&si=

◆《來去府城透透氣:1930~1960年代文青醫生吳新榮的日常娛樂三部曲》作者 : 陳文松;蔚藍文化,2019。
https://lib.tnml.tn.edu.tw/webpac/content.cfm?mid=964557&m=ss&k0=%E4%BE%86%E5%8E%BB%E5%BA%9C%E5%9F%8E%E9%80%8F%E9%80%8F%E6%B0%A3&t0=k&c0=and&list_num=10&current_page=1&mt=&at=&sj=&py=&pr=&it=&lr=&lg=&si=

沈乃霖 Sím Nai-lîm (1909-2008)

沈乃霖,明治32年(1909),出生於臺南新營。就讀於臺南師範學校期間,因閱讀社會主義相關書籍,並受到前輩的鼓勵,為追求更高的成就,與同學蘇新等人赴日求學,後考取昭和醫專本科。沈乃霖畢業留校擔任助教,並於昭和11年(1935)返臺在新營開設「沈內科」,隨後再度進入臺北帝國大學醫學部進修。

沈乃霖一邊執業、一邊進行地方疾病的研究,師從森於菟、金關丈夫等教授,以體質人類學為主要研究方向,最終於民國39年(1950)獲得東京大學醫學博士學位。沈乃霖除在臨床上發現「臺南縣痛虱症」、「薑片蟲病」等病症外,也對臺南平埔族進行體質調查,留下許多重要研究資料。

二二八事件當日,沈乃霖與金關丈夫、國分直一等學者在大內鄉頭社村進行平埔族研究。當日晚上,事件消息自收音機傳來,沈乃霖隨即搭乘火車返回新營家中。

隔日白天,新營國小李龍星老師希望沈乃霖挺身出面領導青年,但他以不擅領導為由婉拒。2日,沈乃霖與參議員沈崑山等20多人,受臺南縣長袁國欽邀請商議對策,希望各地仕紳能組織委員會,但因縣長未有具體對策而作罷。3日上午,再度前往縣府開會,不過當時袁國欽已經逃往阿里山尋求鄒族部落庇護,眾人等不到縣長出面,沈乃霖便先行返家替病人看診。

其餘時間沈乃霖並未參與相關活動,大多忙於研究與看診。3月20日被告知軍警正要開始逮捕民眾。沈乃霖自認沒參與事件便沒有逃跑,不料隔日就被軍警以病人病情嚴重為由誘捕。

沈乃霖被捕時,訊問內容多與日治時期皇民奉公會生活部長的經歷有關。在〈臺南縣警察局綏靖工作報告〉中,也記載沈乃霖「前皇民奉公會生活部長,捐助糧食應援叛軍」,但沈乃霖僅是依循慣例於年尾捐贈米糧、現金救濟,卻被以「違法法令、擾亂治安」為由,關押一個多月後才獲得釋放。

此後的沈乃霖仍積極投入學術研究與地方事務,除擔任新營信用合作社理事主席外,也出資創辦南榮工專。解嚴後,沈乃霖沒有忘記二二八事件的經歷,與同為受難者及其家屬的沈義人、沈澄淵等人組成「臺南縣二二八和平救世會」,協助關懷二二八受難者、鼓勵從事相關學術研究,並積極追討二二八事件真相。民國97年(2008)7月逝世。
*參考資料:新營市公所編《懸壺淑世:沈乃霖博士》、凃叔君《南瀛二二八誌》。

延伸閱讀:
●生平年表 https://youtu.be/WzNLj6u73Gs
●事件當天沈乃霖醫師與兩位學者一別後返家的經過。https://youtu.be/T9KW_stQkGQ
●延伸閱讀(臺南市立圖書館館藏):
◆《懸壺淑世 :沈乃霖博士》作者 : 何世仁;新營市公所,2001。
https://lib.tnml.tn.edu.tw/webpac/content.cfm?mid=544519&m=ss&k0=%E6%87%B8%E5%A3%BA%E6%B7%91%E4%B8%96%20%3A%E6%B2%88%E4%B9%83%E9%9C%96%E5%8D%9A%E5%A3%AB&t0=k&c0=and&list_num=10&current_page=1&mt=&at=&sj=&py=&pr=&it=&lr=&lg=&si=

◆《臺南歷史名人誌. 醫療及技術類 白袍與工程帽:先行者的身影》作者 : 鄭佩雯;臺南市政府文化局,2021。
https://lib.tnml.tn.edu.tw/webpac/content.cfm?mid=1102696&m=ss&k0=%E8%87%BA%E5%8D%97%E6%AD%B7%E5%8F%B2%E5%90%8D%E4%BA%BA%E8%AA%8C.%20%E9%86%AB%E7%99%82%E5%8F%8A%E6%8A%80%E8%A1%93%E9%A1%9E%20%E7%99%BD%E8%A2%8D%E8%88%87%E5%B7%A5%E7%A8%8B%E5%B8%BD%EF%BC%9A%E5%85%88%E8%A1%8C%E8%80%85%E7%9A%84%E8%BA%AB%E5%BD%B1&t0=k&c0=and&list_num=10&current_page=1&mt=&at=&sj=&py=&pr=&it=&lr=&lg=&si=

謝瑞仁 Tsiā Suī-jîn (1909-1950)

謝瑞仁,明治42年(1909)出生於臺南麻豆,臺南州立二中(今臺南一中)、總督府醫學專門學校畢業後,返鄉開設醫院,平時熱心助人、關心地方事務,經常照顧弱勢,也不吝於出錢出力,在地方上頗具名望。
戰後初期,麻豆地區成立「還中會」組織,負責介紹中國政治現狀、開設國語講習班,並組織自衛隊、服務隊為鄉里服務。「還中會」的運作經費即由謝瑞仁及其他仕紳贊助。二二八事件中,麻豆地區地方人士所組成的自衛組織,成員也多來自「還中會」。
事件後,謝瑞仁受到刺激,思想逐漸左傾,開始與臺南縣地下黨負責人李媽兜有所接觸。他同時受到莊孟侯醫師影響,決定捨棄醫師優渥待遇,從此踏入政壇服務地方。
民國36年(1947),獲得民眾支持並順利當選鎮長。謝瑞仁特別關注農民的生活處境,他曾上書中央政府,提議將麻豆列為缺糧地區,希望中央能夠協助穩定地方米價,確保糧食供給、也照顧農民收入。
卸任鎮長後,謝瑞仁擔任麻豆農會理事,並被推選為理事長,繼續服務農民。在麻豆地區串連農民推行減租、抗租運動,要求地主落實三七五減租。
民國39年(1950) 5月,謝瑞仁被指控為「臺灣省工作委員會麻豆支部案」首謀,全案牽連甚廣,包含醫師蔡國禮、教師張木火以及麻豆鎮公所職員李國民、麻豆糖廠工人李金木和農民鍾益等,共計36人。謝瑞仁以「意圖顛覆政府」罪名判處死刑,同年9月槍決於馬場町。

延伸閱讀:
●生平年表 https://youtu.be/og5kWhk93zg

堅持與勇氣

◆「我一生又沒有做什麼非法或敗德的事。為什麼我要藏起來?」--林茂生
◆「法律是打不死的!」--王育霖
◆「我是回來為家鄉服務建設的,不是回來做官的。」--宋斐如
◆「使臺灣成為一個新而獨立的國家。」--臺灣基督長老教會《人權宣言》

先行者們雖然已經離去,但這些充滿勇氣的的話語或精神,直至今日依舊迴盪在天際,並深深影響著後來的民主發展。如同在天空自由飄動的雲,化成雨滴落在土地上,讓民主逐漸成長茁壯。

名單之內、名單之外

民國109年(2020)由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再版的《二二八事件真相與轉型正義報告》中,提出官方檔案記載的最低死亡總數為8,317人至11,824人,失蹤人數為5人至15人。然而截至民國110年(2021)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公告受難者賠償金申請名單中,包含死亡、失蹤、羈押與健康名譽受損者僅2千多人,部分受難者家屬可能因資料佚失、流離死絕或不願提出申請等原因,未能列於賠償名單中,因此人數與研究報告對照差距甚大。
然而,許多人都是為了自己的信念、家庭、理想,或為了讓臺灣更好,因此本展區不以「受難者」稱之。展陳名單以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公告受難者賠償金申請名單為主,並加入史料判決中提到的名單,以數位字卡方式展示。
隨著事件平反、史料的發掘與見證者的現身,讓我們看見檔案史料背後的故事,你是否也有勇氣像他們一樣,為了信念挺身而出呢?

延伸閱讀:
●二二八事件基金會 賠償金審理統計
https://228.org.tw/pages.php?sn=14

●《走出228死蔭的山谷~1987在臺南》臺南市政府新聞與國際關係處提供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oP5-miqupRM

展區介紹

本展為「正義與勇氣 臺南二二八與民主人權常設展」二樓展區,以「自由不是沒有代價的」為主題分為五區。
從「珍貴的自由」展出臺南地區爭取自由民主人權的相關事件;「今日的鏡子」以藝術裝置,透過相關事件對照今天所享有的自由人權;「轉型正義」介紹要邁向自由民主、避免極權再臨的必要工作;而「人權歷史場址踏查地圖」搭配聆聽Podcast語音導覽; 「沒說完的故事」講述判決書背後的故事。「為自由發聲」邀請您站上講台,想像自己在群眾前勇敢地為自由民主人權的理念,說出自己的主張。
期望透過本展說明,能理解過去為了追求自由人權,所付出的犧牲與勇氣,引領我們在追求民主自由的道路上持續前行。

珍貴的自由

展陳「思想表達的自由」、「公民參政的自由」與「人身自由與正當法律程序」三個主題,介紹過去對自由人權的壓迫,以及戒嚴時期的人們努力衝撞體制,才能獲得今日的自由,提醒建立民主法治社會的重要性。

思想與表達的自由-白色恐怖與噤聲

自民國38年(1949)5月起,臺灣省主席陳誠頒布「臺灣省戒嚴令」,國民黨政府以「國家安全」的名義擴張權力,不僅言論、思想、出版、人身等自由權受到限縮或剝奪,政府還建立起嚴密的情治體系,試圖將監控網絡滲透到民間社會之中。同時,國民黨也介入學校教育、藝文活動、媒體傳播等場域,試圖形塑人民符合政權利益的意識形態。
據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的推估,白色恐怖時期涉入政治案件的人數約為22,028人。在如此高壓的環境下,「囡仔人有耳無喙」、「毋通插政治」等諺語,成為白色恐怖年代的註腳。

「人人心中有個小警總」
早在接收臺灣時,國民黨已將特務統治模式移植來臺。在二二八事件中,保密局不僅廣布線民、滲透民間組織,也從事反間、臥底工作。各情治機關後來歷經多次變動,大致來說軍事部門的情治機關包含: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國防部總政治部、國防部保密局等單位;行政部門則包含內政部調查局、臺灣省警務處、外交部情報司等;國民黨轄下也設有負責情報搜集與滲透的各類「工作會」。
在國家安全局的統籌下,這些情治單位建構起綿密的情報網絡。不過也因情治單位錯綜複雜、彼此業務重疊,為求辦案獎金或業績,不同單位間經常相互較勁,導致冤、錯案不斷發生。據國防部統計,警備總部自民國38年至46年間共沒收叛亂犯財產近1,363萬元,其中311萬元被挪作密告獎金,辦案獎金則為446萬元,可說是相當龐大的金額。其中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除負責偵辦政治案件外,也負責對人民監聽情蒐、郵電檢查、校園偵防、出入境管制,以及取締書籍、報刊等,幾乎無所不包、無所不管。因此,「人人心中有個小警總」便用來形容對言論與思想自我審查的情況。作家葉石濤便曾如形容那樣的氛圍:「這種恐怖感統治了所有日常生活,已達到食不知味,睡不知覺的地步。」
*參考資料:陳翠蓮〈臺灣戒嚴時期的特務統治與白色恐怖氛圍〉《戒嚴時期白色恐怖與轉型正義論文集》。

白色恐怖下的校園
民國38年(1949)4月,臺大、師大發生因警民衝突而衍生的四六事件,軍警進入校園內逮捕學生。事件後,各校以「整頓學風」為由,對學生生活、社團活動等加強管理,限縮行動自由,被視為白色恐怖的濫觴。
戒嚴以後,為加強群眾動員與校園控制,各級學校設立訓導處和教官室,由教官負責校園事務。國民黨也成立救國團及知識青年黨部,負責組織青年及舉辦活動。在黨國體系的運作下,救國團狹持著政治資源,長期壟斷軍訓教育與康樂性、服務性的社團活動,也協助情治機關進行校園監控任務,甚至是召募青年入黨。1970年代,情治體系還成立「春風會報」,結合教育行政部門,定期彙報學生動向,以維持校園安定。光在民國74年(1985),校園內布建的線民就高達3,900人。
*參考資料: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任務總結報告》。
延伸閱讀:【 志祺七七 】「白色恐怖」是怎麼來的?為什麼不叫「藍色恐怖」?(出處: 志祺七七 X 圖文不符 頻道)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gXqCPGjbA28

不能發出的聲音
不僅校園生活受到監視,就連音樂與書籍也都受到嚴格管制。民國39年(1950)制定的〈臺灣省戒嚴期間新聞雜誌圖書管理辦法〉,明令禁止挑撥政府與人民感情、影響社會人心秩序等刊物與歌曲不得出版。
不過在法律寬鬆的解釋下,歌曲與書籍被查禁的理由千奇百怪,如李臨秋〈補破網〉的歌詞「今日若將這來放/是永遠無希望」與郭金發〈燒肉粽〉的歌詞「自悲自嘆歹命人」,皆因太過晦暗而遭到查禁。鄧麗君的〈何日君再來〉則被聯想到「日軍再來」,也同遭查禁。書籍部分不僅如陳映真的《將軍族》因內文提及「紅旗」被聯想至中共而遭查禁,就連武俠小說名家金庸也被視為「附匪文人」。
據促轉會的統計,遭到政府查禁的書籍將近40萬種、報紙939種、雜誌21,956種以及唱片8,569種,數量非常龐大。如今,臺灣已經走過戒嚴年代,在已能自由發聲的同時,也須謹記臺灣歷史上曾有如此荒唐一頁。
*參考資料:蔡盛琦〈1950年代圖書查禁之研究〉《國史館館刊》。

思想表達的自由-楊逵〈和平宣言〉

「我們希望,不要再重武裝來刺激臺灣的民心,造成恐懼局面,把此一比較安定乾淨土以戰亂而毀滅。」--楊逵〈和平宣言〉
壓不扁的玫瑰
楊逵,本名楊貴,1906年出生於臺南新化。楊逵因幼年時目睹在西來庵事件中的鎮壓行動,因而萌發反抗意識。
在日留學時,楊逵深受社會主義思潮影響,積極參與勞工運動與左翼運動。1928年,楊逵輟學返臺,加入臺灣文化協會、農民組合等組織,舉辦巡迴講座、策動農民對抗殖民政府與財團,實踐社會主義的理想。後來楊逵因對抗日本政府而進出監獄高達10次,並與同為社運戰友的葉陶結為連理。
楊逵的文學之路
除社會運動的實踐外,楊逵也致力於文學創作、推廣大眾閱讀。1934年,楊逵以批判殖民統治與資本主義的小說〈送報伕〉,獲得東京《文學評論》期刊二獎,自此聲名大噪,成為臺灣文壇的重要作家。其作品也多以寫實手法描寫人民苦難,可見楊逵富有社會批判與人性關懷的一面。
二二八事件
戰後初期,楊逵對重歸「祖國」抱著高度期待。他創辦宣揚三民主義的刊物《一陽週報》,並且與中國來臺的文化界人士互動熱絡,積極投入戰後的社會重建與文學活動。不過,楊逵很快就對行政長官公署的腐敗統治感到失望。
二二八事件爆發後,期望改革時局的楊逵於臺中市區廣發傳單、沿街宣講,並撰寫〈從速編成下鄉工作隊〉一文,呼籲臺灣青年組織自衛隊、投入武裝抗爭行動。楊逵與葉陶在事件後皆遭到逮捕,所幸二二八事件後來由軍法審判改為一般司法審判,楊逵夫婦才因此免於重刑,僅關押三個月便釋放。

〈和平宣言〉
民國38年(1949),因國共內戰愈發劇烈,楊逵受外省籍作家所託,共同撰寫、發表〈和平宣言〉一文,呼籲避免讓國共內戰蔓延到臺灣,也期望消彌省籍歧見。不料因此被視為共產黨外圍組織成員,並被判刑12年,直至民國50年(1961)才結束在綠島的牢獄生活。

在綠島的牢獄中,楊逵曾寫下〈春光關不住〉一文,表面藉批判日本的高壓統治,以文學的力量繞過了監獄的言論審查,同時意味著楊逵無法被監獄禁錮的自由思想,如同石縫間伸出的玫瑰花苞,得以繼續盛開。
*參考資料:楊翠《永不放棄:楊逵的抵抗、勞動與寫作》、楊逵《綠島家書:沉埋二十年的楊逵心事》。
延伸閱讀:【課本沒教的:】如何在獄卒眼皮底下批判暴政,楊逵〈壓不扁的玫瑰〉的文學游擊戰 (出處: 朱宥勳使出人生攻擊!頻道)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wCcPrVfyz88


〈和平宣言〉
陳誠主席在就任的記者招待會宣布:以人民的意志為意志,以人民的利益為利益。這是我們以為是正確的。但是人民的意志是什麼呢?需要從人民心坎找出的,不能憑主觀決定。據吾人所悉,現在國內戰亂已經臨到和平的重要關頭,臺灣雖然比較任何省份安定,沒有戰、亦沒有亂,但誰都在關心著這局面的發展。究其原因,就是深恐戰亂蔓延到這塊乾淨土,使其不被捲入戰亂,好好的保持元氣,從事復興。我們相信臺灣可能成為一個和平建設的示範區。
可是和平建設不是輕易可以獲致的,須要大家協力推進:
第一,請社會各方面一致協力消滅所謂獨立以及託管的一切企圖,避免類似「二二八」事件重演;第二,請政府從速準備還政於民,確切保障人民的言論、集會、結社出版、思想、信仰的自由;第三,請政府釋放一切政治犯,停止政治性的捕人,保証各黨派依政黨政治的常軌公開活動,共謀和平建設,不要逼他們走上梁山;第四,增加生產,合理分配,打破經濟上不平等的畸型現象;第五,遵照國父遺教,由下而上實施地方自治。
為使人民意志不被包辦,各地公正人士須要從速組織地方自治促進會、人權保証委員會、動員廣大人民,監視不法行為與整肅不法份子。
我們相信,以臺灣文化界的理性結合,人民的愛國熱情,就可以泯滅省內省外無謂的隔閡。我們更相信:省內省外文化界的開誠合作,才得保持這片乾淨土,使臺灣建設上軌,成個樂園。因此,我們希望,不要再重武裝來刺激臺灣的民心,造成恐懼局面,把此一比較安定乾淨土以戰亂而毀滅。
我們的口號是:
(一)清白的文化工作者一致團結起來!
(二)呼籲社會各方為人民的利益而奮鬥。
(三)防止任何戰爭波及本省。
(四)監督政府還政於民,和平建國!

思想表達的自由-高俊明 與 臺灣基督長老教會

「使臺灣成為一個新而獨立的國家。」-〈人權宣言〉

公理與正義的牧者
高俊明,昭和3年(1929)出生於臺南基督教家庭。
高俊明所屬的臺灣基督長老教會,1865年自英國傳入,向來秉持實踐的入世精神,關懷臺灣醫療、衛生以及社會等問題。因此自臺南神學院畢業後,高俊明便踏上部落巡迴傳道旅途,並任教於玉山神學院,以行動實踐信仰。
風雨下的長老教會
1970年代中華民國於外交場域接連挫敗,國際地位岌岌可危。關注於臺灣前途的長老教會無法置身事外,無懼於政府的長期監控,在長老教會總會總幹事高俊明的帶領下,於風雨飄搖的時刻發表三項重要聲明,以信仰指引著公義的道路。
1971年〈對國是的建議與聲明〉
民國59年(1970)國際性基督教組織「普世教會協會」,因同意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教會入會,在國民黨政府堅持一個中國原則下,長老教會被迫退出普世教協,參與國際事務受到嚴重阻礙。
因此在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美國總統尼克森出訪北京之際,長老教會發表〈對國是的建議與聲明〉,聲明絕不願在共產極權下度日、並要求中央民意代表全面改選。敦促政府改革,挑戰著戒嚴時期的敏感神經。
1975年〈我們的呼籲〉
後來隨國民黨政府對宗教自由日趨緊縮,民國64年(1975)11月18日長老教會於美國總統福特訪問中國時,再度發表〈我們的呼籲〉聲明,要求發還因語言政策而沒收的白話字聖經、表明政府與教會應互信的基本立場,希望重返普世教協,以此保障人民的福利與自由。

1977年〈人權宣言〉
〈我們的呼籲〉發表不久後,臺美斷交的風聲頻傳,長老教會再次於民國66年(1977)8 月 16 日發表〈人權宣言〉,要求政府直視外交孤立與中共併吞的處境,強調臺灣前途應由臺灣全體住民決定,促請政府「使臺灣成為一個新而獨立的國家」直接觸碰國民黨對於臺灣獨立的禁忌。
凡與聲明有關的牧師,皆深知行動的危險性,已預擬遺書並做好隨時被捕、甚至殉道的準備。此篇聲明發表後,立刻迎來各種干預與報章雜誌的撻伐,不僅高俊明等牧師被勸告離開臺灣,連校園間的團契活動也受到干涉。

焚而不燬的堅持
即便如此,不肯在人權與信仰讓步的高俊明,於民國68年(1979)的美麗島事件中因協助藏匿《美麗島》總編輯施明德而入獄4年。出獄後持續投身於政治運動,無論聲援許曹德、蔡有全臺獨案、要求總統直選,或是二二八紀念遊行,高俊明牧師堅定的身影總站在前排引領著眾人前行。因堅持信仰、無畏強權的高尚情操,高俊明牧師被譽為「臺灣人權與人道主義者」、「臺灣的人格者」。
*參考資料:高俊明《高俊明回憶錄:磨難苦杯下的信仰與實踐》、王昭文〈荊棘焚而不燬——高俊明牧師的信仰與實踐〉《新使者》、高俊明、高李麗珍口述,胡慧玲撰文《十字架之路──高俊明牧師回憶錄》。

延伸閱讀:王昭文〈荊棘焚而不燬——高俊明牧師的信仰與實踐〉
http://www.pct.org.tw/article_peop.aspx?strBlockID=B00007&strContentID=C2012100300017&strDesc=Y

思想表達的自由-鄭南榕與二二八和平日運動

鄭南榕,民國36年(1947)出生於臺北。崇尚自由思想的鄭南榕,在就讀臺大哲學系期間,因拒修必修課「國父思想」而無法獲得畢業證書。美麗島事件後,鄭南榕開始替《深耕》、《政治家》等黨外雜誌撰稿,並於民國73年(1984)創辦《自由時代》週刊,希望爭取「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突破威權統治的言論限制,追求真正的民主自由。民國75年(1986),更因發起倡議解嚴的519綠色行動而被捕入獄。
二二八的禁忌與記憶伏流
在戒嚴時期的肅殺氛圍下,二二八事件一直是臺灣社會不可談論的禁忌。僅有出逃到日本、美國等地的臺灣人,才能在海外公開談論或紀念二二八事件。不過,二二八的記憶並沒有因高壓統治而完全消失。在1980年代狂飆的民主運動刺激下,民間對於二二八事件的記憶,也緩緩浮上檯面。
民國72年(1983),黨外雜誌《生根》在創刊號中,刊載了關於二二八事件的內容。民國74年(1985),立法委員江鵬堅也曾提議將2月28日訂為和平日,雖然在當時並未成為討論焦點,但仍是平反二二八事件的先聲。

二二八公義和平運動
民國76年(1987),適逢二二八事件發生後40週年。儘管當時仍為戒嚴時期,為追求二二八事件真相、替受難者平反冤屈,剛出獄的《自由時代》週刊創辦人鄭南榕,與臺灣人權促進會會長陳永興醫師、美麗島辯護律師團的李勝雄律師等人,結合海內外各界團體,於2月4日成立「二二八和平日促進會」,並發表〈二二八和平日宣言〉。突破言論禁忌、掀起臺灣島內第一波公開討論二二八事件的浪潮。

全臺首場二二八和平日遊行
促進會成立不久後,就選在臺南市舉辦全臺首次的二二八紀念遊行。2月15日下午,遊行隊伍自高李麗珍服務處出發,以追思禮拜的名義避開集會遊行的限制。鄭南榕冒著再次被捕入獄的風險,與黃昭凱、林宗正牧師站在隊伍前排,手持二二八和平日的標語,後頭群眾則高舉「紀念二二八40週年」的布條,要求政府公開真相、平反二二八事件、撫慰死難家屬、並設立二二八和平紀念日。
遊行隊伍沿著南門路、東門圓環、臺南火車站等地,一路步行至湯德章被槍殺的民生綠園(今湯德章紀念公園)。隊伍起先僅有3、40人,但在遊行路程中陸續有民眾加入,到達終點時已有數百人之多。
當日,鄭南榕與黃昭凱穿著西裝、襯衫、林宗正牧師則穿著牧師袍,希望以莊嚴、肅穆的情緒,紀念為二二八事件逝去的受難者。遊行途中,曾有大批警察手持警棍,以處理車禍為由阻擋去路,並要求停止遊行。眾人堅持著公義與和平的精神,無懼於警察威嚇、毫不退縮,隊伍繞道後繼續前行,最終於下午四點時到達終點。群眾在林宗正牧師、莊經顯牧師的帶領下為二二八死難者禱告,希望化解仇恨、追求和平。遊行在追思禮拜儀式結束後就和平解散。
此次行動打破過去臺灣島內在戒嚴體制下長期對二二八事件的噤聲,在2月14日至3月17日期間,二二八和平日促進會於全臺各地共舉辦23場公開性的群眾活動,成為公開挑戰國民黨二二八禁忌的開端,也開啟日後一波波的紀念、平反活動。

「我叫做鄭南榕,我主張_ _ _ _。」
和平日遊行後,鄭南榕持續為言論自由而奮鬥。同年4月18日,鄭南榕在一場公開演講中大聲的說:「我是鄭南榕,我主張臺灣獨立。」隔年與臺灣政治受難者聯誼會共同發起「新國家運動」,並在《自由時代》週刊刊登「臺灣共和國新憲法草案」,直接挑戰政府對於臺獨的禁忌,鄭南榕也因此遭到「涉嫌叛亂」罪名起訴。
為堅持言論自由,鄭南榕自囚於《自由時代》雜誌社,並誓言「國民黨只能捉到我的屍體,不能捉到我的人。」民國78年(1989)4月7日,軍警不顧鄭南榕的宣示,強行破門進入雜誌社,鄭南榕便在編輯室自焚明志。
為紀念鄭南榕捨身捍衛言論自由的精神,民國101年(2012)4月18日,市長賴清德宣布4月7日為「言論自由日」。民國105年(2016)12月,行政院核定鄭南榕逝世日為「言論自由日」。
*參考資料:薛化元《715解嚴三十週年紀念專刊》、邱斐顯主編《二二八平反與轉型正義》。

*延伸閱讀:言論自由日,內政部製作。
https://www.moi.gov.tw/News_Video_Content.aspx?n=16&sms=9321&s=197947

思想表達的自由 被沒收的公報-臺灣教會公報社

全臺第一份報紙:《臺灣教會公報》
《臺灣教會公報》(Tâi-oân Kàu Hōe Kong Pò),前身為1885年長老教會傳教士巴克禮所創辦的《臺灣府城教會報》,以教會白話字書寫,是臺灣第一份報紙。民國58年(1969) ,因政府強力推行國語政策之故,後來改以中文刊行。

城鄉宣教運動(URM)的實踐
民國75年(1986),正值臺灣民主運動風起雲湧之際,時任總編輯的林培松牧師,希望實踐「城鄉宣教運動(URM)」以愛與和平為原則、非暴力為手段,組織人民爭取權力的精神,因此出版《活路》副刊,刊登監督政府、追求民主的社論,因此受到政府單位所關注。
民國76年(1987)2月20日,當時出刊的《臺灣教會公報》與《活路》副刊大篇幅報導二二八事件40週年的消息,並刊登鄭南榕、李勝雄所撰寫的《二二八和平日宣言》等文章。由於觸犯言論禁忌,高達8千份的報紙在發行前夕即遭到警備總部查扣。

無法被阻擋的聲音
林宗正等長老教會牧師與信徒,為堅持言論自由與捍衛宗教信仰,數次抗議政府沒收《教會公報》的行為,但未獲政府正面回應。教會於是決議將行動升級,計畫於4月5日時再次站上街頭,並提前在3月29日的《臺灣教會公報》上刊登計畫。臺南市長林文雄在感受到民意壓力下,承諾將歸還遭到沒收的教會公報。
因遊行當日未見政府歸還公報,群眾仍兵分七路,按原定路線一路遊行至臺南市政府(今國立臺灣文學館)集結。在教會代表宣讀各界抗議宣言時,運送報紙的廂型車戲劇性地抵達現場,將報紙歸還教會,遊行最終和平落幕。本次為戒嚴時期唯一一次順利追討回查扣刊物的行動,為爭取言論自由的重大突破。
*參考資料:薛化元《715解嚴三十週年紀念專刊》、邱斐顯《二二八平反與轉型正義》、林培松《那一年,寄不出去的教會公報》。
延伸閱讀:《那一年,寄不出去的教會公報》臺灣教會公報社https://home.pctpress.org/?p=3508

公民參政的自由-政治參與的百年追求

從日治時期的議會設置請願運動起,臺灣人開始踏上追求平等與民主自治的道路。戰後初期,日本殖民體制瓦解,被壓迫已久的臺灣人,以為迎來自己做主的一線曙光。不過,政權的轉換並未立刻帶來自由民主,臺灣人的政治之路仍面臨重重挑戰與阻礙。

戰後初期的政治參與
在行政長官公署尚未來臺以前,在短短兩、三個月內,各地的結社如雨後春筍般出現。如陳逸松、王白淵等仕紳組成「臺灣省政治經濟研究會」;簡吉號召日治時期文化協會、農民組合的舊幹部,成立農民協會;謝雪紅、楊克煌等左翼人士,則組成臺灣人民協會,展現著臺灣人對於政治參與的熱情與期待。
不過長官公署來臺後,旋即頒布〈臺灣省人民團體組織暫行辦法〉,要求所有人民團體暫停活動、須重新向政府進行登記,一時的結社熱潮被迫中止,臺灣學生聯盟、農民協會、臺灣人民協會等組織因此被迫解散。
在國民黨「黨外無黨、團外無團」的政治慣例下,只能加入國民黨所屬的「三民主義青年團」或是國民黨准許成立的「臺灣省政治建設協會」等組織。儘管需要在政府的控管下參與政治,但多數臺灣人仍熱情投入,直至二二八事件的發生。

二二八事件的頓挫
事發後,許多三青團與政治建設協會的成員積極參與處理委員會,在事件中協助維持治安、甚至商議起政治改革的願景。當政府軍上岸後,這些人便成為清算的對象。政治建設協會的李仁貴、陳炘、黃朝生、廖進平等,以及三青團陳復志、王清佐等人皆面臨死亡或失蹤的命運,死傷者不計其數。三青團與政治建設協會也在不久後就遭到解散。在面對二二八的震撼後,許多失望的臺灣人不再期待,因而選擇對於政治噤聲。

延伸閱讀:臺灣省政治建設協會臺南分會理事長 商滿生紀念館 粉絲專頁
https://www.facebook.com/tainansiong228


地方選舉的嘗試
尚對政治懷有希望的人們,則仍在崎嶇的道路下亦步亦趨地前行。雖然自1950年代起,國民黨政府就開始推動地方自治選舉,並以此作為開放、民主的宣傳。
不過細究原因大部分來自於美國對民主盟友的期待與施壓,國民黨不僅遲遲不肯開放中央民代選舉,民間社會也常有對選舉不公的批判。1960年的《自由中國》半月刊就曾如此批評:
「由於國民黨違法利用軍、警、公、教助選⋯⋯國民黨既然是在一種既不公平、又不合理的基礎上,控制這次地方選舉,哪有不獲得『絕大多數勝利』的道理。」
政府甚至透過羅織入罪的方式,恫嚇參與政治的民眾。如民國40年(1951)替臺南市長候選人葉廷珪助選的郭振純,便因此繫獄22年;首次參與選舉的林水泉,於民國50年(1961)臺北市議員落選後,因選舉期間批評政府,而被以「流氓」名義移送小琉球管訓2年。
儘管選舉不公、威嚇的情事頻傳,部分臺籍人士仍無懼於政治壓力,從選舉中勝出。民國40年(1951)第一屆縣市長選舉中,無黨籍的高玉樹、楊基先、葉廷珪分別當選臺北、臺中與臺南市長。1950年代後期,當選省議員的郭國基、吳三連、李萬居、郭雨新、李源棧以及許世賢等六位臺籍菁英,更因為敢於批判時政,而被合稱為議會的「五龍一鳳」。不過這些仍難以撼動國民黨一黨獨裁的體制。

《自由中國》與中國民主黨
民國49年(1960),選舉不公問題再度浮出檯面。《自由中國》總編輯雷震,藉此與不滿政府已久的高玉樹、李萬居、郭雨新等臺籍菁英們共組「選舉改進座談會」。幾次會談中,參與人士決議成立「中國民主黨」,以此改變國民黨專政的局面。
《自由中國》原為宣傳反共與自由民主的刊物,不過因時政評論多次觸碰到蔣家父子紅線,雷震眼見辦報無法帶來真正的政治改革,決心組黨挑戰威權統治下的結社禁忌。
但在新政黨誕生前夕,警備總部逮捕雷震、傅正等人,指控「知匪不報、為匪宣傳」,蔣中正甚至在審判前就先與副總統陳誠、警備總司令黃杰開會,明確指示軍法官應如何判案。《自由中國》因此停刊、中國民主黨也胎死腹中。

民主政治的百年追求
然而,追求民主與對抗威權的呼聲並未止息。臺灣人們透過各種方式表達對於自由的渴望,反對國民黨的勢力以「黨外」為名整合。
經過1970年代中壢事件與美麗島事件的影響,黨外人士彼此組織、串連,再加上國際局勢轉變,改革的洪流難以遏止。
在江鵬堅、費希平、尤清等人冒著被以叛亂罪起訴的風險下,民主進步黨於民國75年(1986)9月28日成立,正式突破國民黨的結社限制,成為第一個「反對黨」。在國內外輿論的壓迫下,隔年7月,蔣經國宣布解嚴,長達38年的政治禁令因此隨之瓦解。民國81年(1992)7月27日在〈人民團體法〉三讀通過後,政治團體終於能依法成立、競選,為臺灣民主開啟新的篇章。

*參考資料:陳翠蓮《重構二二八》、陳翠蓮〈地方選舉、省籍關係與反對黨:美國政府對1950–1960臺灣政治發展的主張〉《臺灣歷史上的選舉學術討論會論文集》、蘇瑞鏘《戰後臺灣組黨運動的濫觴:「中國民主黨」組黨運動》。

人身自由與正當法律程序

憲法對於人身自由的保障
憲法第8條明文賦予人民人身自由的保障,若未經法律規定,不可任意剝奪人民身體自由。國家若要進行逮捕、拘禁、審問與處罰,都必須依照法律程序,並在24小時內向當事人及親屬說明逮捕理由,以此確保國家權力不被濫用。另外,憲法第9條也規定,除現役軍人外,人民不受軍事審判,確保民眾的法律權利。
如果人身自由遭到國家侵害,那麼〈提審法〉就成為重要的救濟途徑。當人身自由受到行政機關限制時,透過「提審」可以要求法院審查拘禁是否合法且具必要性。若不合法或沒有必要,應當立即釋放。不過,這些保護人身自由法令卻戒嚴體制下失去效用,成為徒具形式的規範。
長達43年的動員戡亂
為因應國共內戰日漸劇烈的局勢,民國37年(1948)5月10日國民大會在南京通過〈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賦予總統緊急處分權,不受憲法拘束。中華民國自此進入長達43年的「動員戡亂時期」,直至民國80年(1991)才宣告廢除。
期間經過多次修訂強化總統職權,包含總統連任次數不受限制、賦予不用改選的「萬年國會」行使職權的依據,或授權總統設立國家安全會議等單位,由這些機構直接決定戡亂時期的施政方針。
在行政權不斷擴張、國民大會又無須改選的情況下,民主機制嚴重失衡。廢除此法則成為1980年代民主化浪潮中,在野勢力、學生運動訴求的目標。
戒嚴令與〈懲治叛亂條例〉
戰後初期,為將臺灣建設為國民黨對抗共產黨的最後基地,臺灣省主席兼警備總司令陳誠於民國38年(1949)5月20日頒布「臺灣省戒嚴令」,嚴禁集會、罷工、罷課等事項,剝奪民眾言論、思想、人身等自由權,也使得平民以軍法進行審判成為常態。臺灣就此被迫進入長達38年的戒嚴體制。
此外,〈懲治叛亂條例〉、〈檢肅匪諜條例〉等法令的實施,賦予了清除臺灣共產勢力的依據。
不過,模糊的法令、複雜的情治體系以及相互爭功的情治人員,使得許多民眾一不小心就誤觸法網,無論案件是否真實,審判都缺乏正當、嚴謹的法律程序,甚至有些案件僅憑遭刑求者的自白判定。

*參考資料:蘇瑞鏘《白色恐怖在臺灣:戰後臺灣政治案件之處置》、蘇瑞鏘〈從雷震案看戒嚴時期政治案件的法律處置對人權的侵害 〉《國史館集刊》。

不當核覆 被批改的判決書

白色恐怖的審判流程
在白色恐怖的統治之下,威權政府建立錯綜複雜的情治體系,一旦觸碰到政府的政治禁忌,軍人、警察、特務等情治人員皆有逮捕、審訊民眾的權力。依照戒嚴法的規範,無論民眾是否具有軍人身份,均可以軍法進行審判。

偵訊
當政治犯遭到逮捕後,情治機關通常就近在鄰近的派出所、學校或倉庫等地進行初步偵訊,接著再移送至臺北,轉往保安司令部 保安處、國防部保密局、刑警總隊等更高層級的單位再次進行偵訊。
在偵訊階段,情治人員為爭搶功勞、取得線索或盡快取得證詞等,經常以刑求方式取得當事人的自白。不少政治犯在脅迫下,被迫依照情治人員的指示承認自己從沒做過的事。

羈押
當偵訊完畢後,政治犯接著會被移送至保安司令部軍法處看守所羈押,等候判決。憲法第8條雖明令機關逮捕民眾後應於24小時內通知家屬,不過多數政治犯都是在經過數月偵訊後,到羈押階段才得以與家屬聯繫、會面。刑事訴訟法中也對羈押期間有所限制,但軍法處大多以「該案偵查尚未完畢」為由一再延長羈押。政治犯被迫在狹小、髒亂的看守所內,等待漫長的審理過程,直至法官宣判為止。

宣判
當軍法官宣讀判決的那刻,有些人幸運獲釋,多數人則被送至新店軍人監獄、綠島感訓監獄等處服刑,或送至土城的生產教育實驗所交付感化;也有些人被帶上卡車載往馬場町、安坑的刑場,在槍響之後,從此陰陽兩隔、不再復返,長眠於六張犁的亂葬崗。

軍法審判與不當核覆
軍法審判別於一般審判,當軍法官擬好判決書後,仍須經過「核覆」程序。先由保安司令部審核,呈請參謀總長、總統府參軍長分別審閱後,再交付總統核定。在核覆的過程中,各個軍事長官都可以在沒有參與審判過程的情況下,對判決提出意見,而軍法官得參酌意見修正判決。
據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統計,時任總統的蔣中正曾以「核覆」制度介入3,469人次的審判過程,佔該時期約45%的判決數量。蔣中正參與核覆的判決中,刑期大多受到加重,甚至遭判處死刑的1,153人之中,約有259人因為蔣中正介入而遭改判死刑。
例如臺南開元寺住持高執德於民國43年(1954)時,最初被以「連續藏匿叛徒」判決有期徒刑10年,但蔣中正於判決書批示「應發還嚴為複審」,因此而被改判處死刑。
民國40年(1951)的「臺南市工委會案」中,曾錦堂、唐朝雲、黃武宗、軒轅國權與何阿水等五人,則因參謀總長周至柔、參軍長劉士毅的意見,而從有期徒刑被加重為死刑,最後由蔣中正簽下「如擬」二字,確定判決。許多人的生命,就在軍事長官的一念之間而被決定。

*延伸閱讀:蔣介石於判決書上批示「凡判處十二年以上徒刑者,一律改處死刑」。資料來源: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國防部軍法局,被告等案卷判總統核示。B3750347701/0041/3132218/218/1/001。
https://aa.archives.gov.tw/ELK/SearchDetailed?SystemID=MDAwMDQwNjkwMA==

高執德案判決書,總統府回文中批示「罪情甚重應發還複審」。
資料來源: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國防部軍務局B3750187701/0043/1571.3/1111/49/075
https://aa.archives.gov.tw/ELK/SearchDetailed?SystemID=MDAwMDQzMjQ5MQ==

總統府駐國防部連絡室電稿內,曾錦堂、唐朝雲、黃武宗、軒轅國權與何阿水等五人,從有期徒刑被加重為死刑。資料來源: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國防部軍法局B3750347701/0040/3132087/87/1/001
https://aa.archives.gov.tw/ELK/SearchDetailed?SystemID=MDAwMDQwNTI0Nw==

葉石濤原判決感化3年,被改為徒刑5年
資料來源: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國防部軍法局 B3750347701/0042/3132301/301/1/003
https://aa.archives.gov.tw/ELK/SearchDetailed?SystemID=MDAwMDQwODM4NA==

*參考資料:沈筱綺〈獨裁者的死囚:臺灣威權時期軍事審判過程的蔣介石因素〉、蘇彥斌〈威權時期政治案件審判刑度影響因素之分析:以死刑判決與無罪判決為例〉、蘇瑞鏘《白色恐怖在臺灣:戰後臺灣政治案件之處置》。

今日的鏡子

本區以藝術性手法呈現。
請試著站在鏡子前方,映照出的是活在自由空氣中的自我,而這樣的自由並非憑空而來。臺灣至民國76年(1987)才解除長達38年又56天的戒嚴令,隨後報紙、組織政黨等限制才陸續開放。今日所享有的思想與表達的自由、參政的自由,都是由於過去人們不斷的衝撞與努力,才能獲得今日看似如此理所當然的成果。而這些自由民主人權事件,透過鏡面連結著自我與他者、過去和現在,最終能於大小鏡面中拼湊出享有自由的自己。

 大正7年(1918):六三法撤廢運動
 大正10年(1921):臺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
 大正10年(1921):臺灣文化協會成立
 大正12年(1923):治安警察法事件
 大正14年(1925):二林蔗農事件
 昭和元年(1926):臺灣農民組合成立
 昭和2年(1927):臺灣民眾黨成立
 昭和3年(1928):臺灣工友總聯盟成立、臺灣共產黨成立
 昭和5年(1930):臺灣地方自治聯盟成立
 民國36年(1947):二二八事件
 民國38年(1949):四六事件
 民國41年(1952):鹿窟事件
 民國45年(1956):廖文毅成立臺灣共和國臨時政府
 民國49年(1960):雷震案與《自由中國》停刊
 民國53年(1964):彭明敏、魏廷朝、謝聰敏發表〈臺灣自救運動宣言〉
 民國56年(1967):施朝暉(史明)成立獨立臺灣會
 民國59年(1970):泰源事件
 民國59年(1970):四二四刺蔣案
 民國61年(1972):臺灣基督長老教會發表〈對國是的聲明與建議〉
 民國66年(1977):臺灣基督長老教會發表〈人權宣言〉
 民國66年(1977):中壢事件
 民國68年(1979):美麗島事件
 民國69年(1980):林宅血案
 民國70年(1981):陳文成事件
 民國73年(1984):江南案
 民國73年(1984):《自由時代》雜誌創刊
 民國75年(1986):民主進步黨成立
 民國75年(1986):519綠色行動
 民國76年(1987):二二八公義和平運動
 民國77年(1988):臺灣政治受難者聯誼總會成立
 民國77年(1988):520農民運動
 民國78年(1989):黑名單闖關返臺
 民國78年(1989):鄭南榕自焚
 民國79年(1990):野百合學運
 民國80年(1991):廢除刑法一百條行動
 民國97年(2008):野草莓學運
 民國103年(2014):318學運

轉型正義

轉型正義
確保自由民主體制的必經之路
轉型正義 (Transitional justice),是指一個國家在結束威權體制、轉型為民主社會的過程中,面對過去威權統治造成的不當人權侵害以及社會創傷,所需要進行的社會修復工作。轉型正義大致包含追究加害者的責任、平復受害者的損害、歷史真相的還原等方式,目的在於確立國家對於人權與法治的價值,並且鞏固民主的觀念,最終希望未來不再重蹈覆轍。
倘若忽視過去國家暴力所製造的歷史傷痕,社會的對立便會持續存在。如果沒有積極清除威權時期所打造的不正當利益結構,更會成為民主落實與人權保障的阻礙。
在聯合國發布的〈聯合國轉型正義指引〉中,大致指出轉型正義工作的五個方向,分別是(1)追訴加害者(2)還原真相(3)受害者的權利回復(4)改革體制(5)國民參與對話。
不過轉型正義工程具有高度的敏感性及複雜性,尤其在追究責任或改革體制時,必然影響過去威權統治者的利益結構,在過程中經常引發對立;不同國家之間的歷史和政治環境也有所差異,所以各國進行轉型正義的方式並不完全相同。
例如德國成立史塔西檔案局保存政治檔案,積極的開放檔案運用、恢復歷史真相;東歐國家如波蘭、捷克、匈牙利皆訂定「除垢法」進行人事清查,禁止威權時期的加害者出任公職;西班牙則通過「歷史記憶法」,移除獨裁者佛朗哥的紀念物;南非成立「真相與和解委員會」,鼓勵受害者說出經歷,加害者則以真相、道歉換取社會和解。

不過轉型正義工程具有高度的敏感性及複雜性,尤其在追究責任或改革體制時,必然影響過去威權統治者的利益結構,在過程中經常引發對立;不同國家之間的歷史和政治環境也有所差異,所以各國進行轉型正義的方式並不完全相同。

例如德國成立史塔西檔案局保存政治檔案,積極的開放檔案運用、恢復歷史真相;東歐國家如波蘭、捷克、匈牙利皆訂定「除垢法」進行人事清查,禁止威權時期的加害者出任公職;西班牙則通過「歷史記憶法」,移除獨裁者佛朗哥的紀念物;南非成立「真相與和解委員會」,鼓勵受害者說出經歷,加害者則以真相、道歉換取社會和解。

臺灣於2017年訂定〈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成立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積極在開放政治檔案、清除威權象徵、保存不義遺址、平復司法不法、促進社會和解等面向努力。並於2022年解散改由政府六大機關辦理。如平復司法不法等,與識別及處置加害者事項,由法務主管機關辦理;清除威權象徵事項,由內政主管機關辦理;保存不義遺址事項,由文化主管機關辦理;照顧療癒政治受難者及其家屬之政治暴力創傷事項,由衛生福利主管機關辦理;轉型正義教育事項,由教育主管機關辦理;促進轉型正義基金之收支、保管及運用事項,由國家發展委員會辦理。
轉型正義不僅為執政者的任務,更需要社會大眾的共同理解、關心與參與,才能徹底反省過去、深化臺灣的民主價值。

開放國家檔案
自2002年施行〈檔案法〉後,由國家檔案局徵集清查,已經開放線上查詢,有助於追查過去二二八與白色恐怖時期政治案件的真相,但閱讀時必須謹記,檔案是威權統治時期以不正當手法取得或虛擬構陷的文書內容,並不等於真相,使用者必須以批判態度,同時參照其他史料、口述歷史資料等交叉驗證,才能趨近真實。

延伸閱讀:《政治檔案會說話》,陳進金、陳翠蓮、蘇慶軒、吳俊瑩、林正慧著。
春山出版有限公司。
https://lib.tnml.tn.edu.tw/webpac/content.cfm?mid=1084844&m=ss&k0=%E6%94%BF%E6%B2%BB%E6%AA%94%E6%A1%88%E6%9C%83%E8%AA%AA%E8%A9%B1&t0=k&c0=and&list_num=10&current_page=1&mt=&at=&sj=&py=&pr=&it=&lr=&lg=&si=

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國家檔案資訊網https://aa.archives.gov.tw/
 國史館檔案史料文物查詢系統二二八事件檔案資料庫 https://228.drnh.gov.tw/
 臺灣文獻館文獻檔案查詢系統 https://www.th.gov.tw/new_site/01archives/01file_archives/
 國家人權博物館臺灣轉型正義資料庫檔案史料查詢系統 https://hras.nhrm.gov.tw/



臺南轉型正義實績

 研究出版與推廣
 民國90年(2001)5月出版《南瀛二二八誌》,凃叔君著。
https://lib.tnml.tn.edu.tw/webpac/content.cfm?mid=861049&m=ss&k0=%E5%8D%97%E7%80%9B%E4%BA%8C%E4%BA%8C%E5%85%AB%E8%AA%8C&t0=k&c0=and&list_num=10&current_page=1&mt=&at=&sj=&py=&pr=&it=&lr=&lg=&si=
 民國91年(2002)1月出版《南瀛白色恐怖誌》,姜天陸著。
https://lib.tnml.tn.edu.tw/webpac/content.cfm?mid=861055&m=ss&k0=%E5%8D%97%E7%80%9B%E7%99%BD%E8%89%B2%E6%81%90%E6%80%96%E8%AA%8C&t0=k&c0=and&list_num=10&current_page=1&mt=&at=&sj=&py=&pr=&it=&lr=&lg=&si=

 調查臺南地區人權歷史場址,於民國110年(2021)起,臺南市文化局陸續出版《臺南人權歷史場址手冊》
https://lib.tnml.tn.edu.tw/webpac/content.cfm?mid=1064086&m=ss&k0=%E8%87%BA%E5%8D%97%E4%BA%BA%E6%AC%8A%E6%AD%B7%E5%8F%B2%E5%A0%B4%E5%9D%80&t0=k&c0=and&list_num=10&current_page=1&mt=&at=&sj=&py=&pr=&it=&lr=&lg=&si=

 《等待天光:臺南人權歷史場址Ⅱ》。
https://lib.tnml.tn.edu.tw/webpac/content.cfm?mid=1092116&m=ss&k0=%E8%87%BA%E5%8D%97%E4%BA%BA%E6%AC%8A%E6%AD%B7%E5%8F%B2%E5%A0%B4%E5%9D%80&t0=k&c0=and&list_num=10&current_page=1&mt=&at=&sj=&py=&pr=&it=&lr=&lg=&si=
 建立「正義與勇氣」之路地圖雲端資料,民眾只要掃描起點紀念碑上的QRCode,連結到內政部TGOS平台(地理資訊圖資雲服務平台),就可以閱讀場址背景、聆聽Podcast語音導覽,跟隨湯德章的足跡,踏上自由民主時空之旅。 https://reurl.cc/n190O1

 興建紀念館、紀念碑
 臺南市二二八紀念公園,位於臺南市安平區,民國83年(1994)完工。
 新營區二二八紀念碑,位於新營綜合體育場北側,民國85年(1996)2月28日落成。
言論自由日與南榕大道
民國101年(2012)4月18日,時任市長的賴清德宣布4月7日為「言論自由日」,以紀念民主鬥士鄭南榕自焚殉難之精神。隔年4月於國立臺灣文學館前廣場前,為第一屆臺南市言論自由日為期一個月的「叛逆。自由!」戶外影像特展揭幕主持揭幕。
民國103年(2014)4月,臺南市政府永華市政中心前的東哲街、西科街更名為「南榕大道」。
民國105年(2016)12月22日由行政院宣布4月7日言論自由日為國定紀念日。
 湯德章紀念公園,位於臺南市中西區,七條路交會的圓環中央。日治時期被闢為圓環並命名為「大正公園」,戰後更名為「中正綠園」、「民生綠園」。民國86年(1997)2月27日由市長張燦鍙更名為湯德章紀念公園,並於湯德章遭槍決處豎立半身胸像。
 臺南二二八紀念館位於原臺南州會,於民國111年(2022)8月開館,以「正義與勇氣」為題展出臺南地區二二八與民主人權歷史。同年3月館前臨路段(原中正路段,自圓環至忠義路口)更名為湯德章大道。

後來的故事

在判決書背後,那些沒說完的故事後來究竟如何呢?自知難逃一死而寫下絕命詩的何川、將遺物交託舊友的丁窈窕,還有活下來並現身說法的人們,邀請您來認識這些後來的故事。

後來的故事-何川的絕命詩

「紅の雲明け行くを 笑まひ見つ 曉闇よ我が屍抱け」
「面帶笑容 舉頭看到東邊天空漸亮的紅色雲彩 黎明前的黑暗 抱起我的屍體吧」
涉入「省工委臺南市委會」案的何川被槍決前,曾在書縫中寫下一首日語短歌,送給獄友江槐邨。民國92年(2003),江槐邨憑著記憶,請與何川同案的難友張大邦將此首絕命詩寫在宣紙上,並贈送給何川夫人陳素秋及兒子何穎紅留作紀念。
何川,大正13年(1924)出生於臺南,畢業於臺南工業專門學校(今成功大學)。何川在中學時期即富有民族思想、懷有政治熱情,經常與欺壓臺灣人的日本學生起衝突。畢業後任職於臺北市公車處,曾參與二二八事件,事件後則返鄉於臺南工業職業學校(今臺南高工)任教。
由於戰後統治失當,民國37年(1948)後地下黨於臺南市的各級學校間緩緩串連。對政府感到失望的何川,企盼藉著行動改變社會。民國39年(1950),臺南市委會遭到破獲,何川與同事鄭海樹等人接連被捕。在軍法處等待審判時,目睹其他政治犯接連遭到槍決。何川在逃獄失敗後,意識到現實的處境,寫下淒涼而絕美的〈絕命詩〉。
民國40年(1951)6月17日,何川與牽涉同案的堂哥何秀吉、弟弟何阿水等10人,於馬場町遭到槍決。
*參考資料:許雪姬等編《獄外之囚——白色恐怖受難者女性家屬訪問紀錄(下)》

*延伸觀看:
臺南人權歷史場址:從失落的宿舍,到被還原的短歌―何川槍決前的絕命詩,臺南市政府文化局製作。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ROLYp5FtEco
張大邦口述歷史影像紀錄(完整版),國家人權館。
https://imedia.culture.tw/channel/nhrm/zh_tw/media/40715

後來的故事-丁窈窕的遺物

丁窈窕,昭和2年(1927)出生於臺南,臺南洲立第二高女畢業後,進入位於臺北的臺灣省郵電管理局工作。曾參加郵工補習學校,積極學習國語,並結識同鄉同事施水環。
民國37年(1948)年底,郵工學校老師錢靜芝曾在筆記本上寫下「自己的路自己決定」,施水環則寫下「祝你就像無雲天空中的星星/永遠不會消失/並永遠美麗」以此祝福未來順遂。不過,等待他們的卻是黯淡無光的明日。
民國39年(1950)「省工委郵電總支部」遭到破獲,錢靜芝等人遭判處死刑,丁窈窕則被送至綠島管訓。民國43年(1954)「臺南郵電支部案」爆發,懷有身孕的丁窈宨再次被捕,施水環則因藏匿涉入「臺大工學院支部案」的弟弟施至成也一同入獄。
在軍法處看守所等候審判時,丁窈窕在醫務室偶遇舊友郭振純,她自認難逃死劫,便將遺書與一撮頭髮放在香菸盒內,交給郭振純保管。民國45年(1956)7月24日,管理員喊著「丁窈窕、施水環特別接見」,當下就要將兩人帶走。丁窈窕的女兒不斷哭喊「我媽媽不是壞人」,但也沒能阻止一切的發生。同日,兩人遭到槍決。
民國64年(1975) 郭振純出獄後,得知丁窈窕的死訊,便將遺物埋在臺南女中的金龜樹下,以此紀念丁窈窕所眷戀的中學生活。如今這棵樹被命名為丁窈窕樹,這段記憶也隨著樹根深入土壤,釘根在這片土地上。
*參考資料:何有倫等《電影裡的人權關鍵字:第六十九信》。
*延伸觀看:
郭振純口述歷史影像紀錄(完整版),國家人權館。https://humanrightstory.nhrm.gov.tw/home/zh-tw/video/327730

更多的故事

更多的故事
陳水泉口述歷史影像紀錄(完整版),國家人權館。https://humanrightstory.nhrm.gov.tw/home/zh-tw/video/327772
蔡榮守口述歷史影像紀錄(精華中文版),國家人權館。https://humanrightstory.nhrm.gov.tw/home/zh-tw/video/328007
蘇友鵬口述歷史影像紀錄(完整版),國家人權館。https://humanrightstory.nhrm.gov.tw/home/zh-tw/video/327776
劉辰旦口述歷史影像紀錄(完整版),國家人權館提供。https://humanrightstory.nhrm.gov.tw/home/zh-tw/video/327765
陳欽生口述歷史影像紀錄(完整版),國家人權館提供。https://humanrightstory.nhrm.gov.tw/home/zh-tw/video/327728
蔡金鏗口述歷史影像紀錄(精華中文版),國家人權館提供。https://humanrightstory.nhrm.gov.tw/home/zh-tw/video/327759
*資料來源:2019「臺南市白色恐怖受難案件資料蒐集計畫」成果報告修正版、103 年臺南市白色恐怖時期政治受難者個案研究計畫結案報告修正版

人權歷史場址踏查地圖

「正義與勇氣」之路地圖雲端資料https://reurl.cc/n190O1
臺南人權歷史場址 TGOS平臺https://www.tgos.tw/MapSites/Web/Map/MS_Map.aspx?themeid=27782

為自由發聲

邀請您站在舞台上,對台下喊出自由的聲音。(請注意音量、請勿將拍照物品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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