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全部已讀
返回
蹦世界 popworld
蹦世界 popworld
目前沒有任何通知
訊息
返回
蹦世界 popworld
蹦世界 popworld
目前沒有任何訊息

隱私權保護政策



歡迎您使用蹦世界(以下簡稱本服務),本服務是由蹦世界數位創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開發並維護,範圍包含網站系統(https://popworld.cc)與手機應用程式(蹦世界 APP)。
為保障您的權益,請確認您同意所有規範後,再開始使用本服務。日後本公司如有修改或變更本服務條款之內容,修改後的服務條款內容將公佈於本頁。若您於前開修改或變更後繼續使用本服務,視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該等修改或變更。如果您無法遵守本服務條款內容,或不同意本服務條款內容時,請您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務。為確保您的權益,建議您經常確認本條款之最新條文內容。 若您未滿二十歲,應於使用本服務前,將本服務條款請您的法定代理人(家長)或監護人閱讀、瞭解並同意本約書之所有內容,才可以註冊及使用本服務。當您使用本服務時,則視為您的家長(或監護人)已經閱讀、瞭解並同意本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之修改變更。

一、註冊與服務原則
經過確認為正確後,本服務將提供您導覽參觀、實境遊戲、AR等各式功能與服務,並結合定位提供適地性(LBS)的服務,詳細項目以本服務提供為依據。

二、個人資料及隱私權保護
有關您的個人資料,本公司將依法保護,並說明如下:
(一)個人資料保護
1. 蒐集機關名稱:蹦世界數位創意股份有限公司
2. 個人資料蒐集來源:本公司會收集您以上載、傳送輸入公開發表或其餘方式提供至本服務的資料,當中包含您註冊時所填寫姓名、電話、郵件、使用者名稱、密碼與位置等資訊。以及拜訪我們服務或使用軟體時所連接之連線資訊。
3. 資料安全及保護方法:本服務主機均設有防火牆、防毒系統等相關的各項資訊安全設備及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加以保護本服務及您的個人資料採用嚴格的保護措施,只有經過授權的人員才能接觸您的個人資料,相關處理人員皆簽有保密合約,如有違反保密義務者,將會受到相關的法律處分。
4. 個人資料蒐集之目的:
  • (1) 驗證會員身分、會員服務、會員資料管理、聯繫、寄發通知、為提供更好服務而從事消費者或網路行為調查研究使用。例如,我們偵測您的手機位置資料讓您到達指定地點後自動觸發語音介紹或是紀錄您位置的軌跡計算移動距離。
  • (2) 依法令規定及監理需要、依法定義務、依契約、類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等,所為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
  • (3) 蒐集目的包含行銷業務;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其他諮詢與顧問服務。
5. 個人資料蒐集之類別包含您於本服務中所登錄或留存之資料,如姓名、電子信箱、位置等。而於一般瀏覽時,本服務亦會自行記錄相關行徑,包括您使用連線設備的IP位址、使用時間、型號、瀏覽及點選資料記錄等。
6. 個人資料之利用:
  • (1) 對於您所登錄或留存之個人資料,您同意本公司在為提供本服務行銷、市場分析、統計或研究、或為提供使用者個人化服務或加值服務之目的範圍內,得記錄、保存及利用您在本服務所留存或產生的資料及記錄。
  • (2) 本公司對於您個人資料之處理及利用,僅在蒐集之特定目的及相關法令規定之範圍內為之。除非取得您的同意或其他法令之特別規定,本公司絕不會將您的個人資料揭露於第三人或使用於蒐集目的以外之其他用途。本公司亦可能向你收集額外的個人資料,以便在本公司服務內啓用特定的功能。如對您的手機的位置資料進行存取,以便記錄你的移動路線;對你的日曆進行存取,以安排培訓計劃或你的社交網路憑證,將内容從應用程式發佈至社交網路。
7. 個人資料利用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 (1)期間:本公司將持續使用您提供的個人資料直至您提出停止利用或本公司終止提供服務之日為止。
  • (2)地區:本公司、與本公司因業務需要訂有契約之機構所在之地區。
  • (3)對象:本公司、與本公司因業務需要訂有契約關係或業務往來之機構。
  • (4)方式:符合蒐集特定目的及法令規定範圍之利用。
8. 資料當事人權利:
  • (1)除有個資法第十條所規定之例外情形外,得向本公司以電子信件方式辦理查詢、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惟本公司依個資法第十四條規定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 (2)您可於本服務登記您的姓名及電子信箱,即時查閱或變更您的個人資料檔案。
  • (3)您如欲請求停止或刪除您的個人資料,請您以電子信件註明您要刪除個人資料,及您的連絡方式,若您選擇停止處理或利用部分個人資料,致提供之資料不足或有誤時,本公司則可能無法提供完整之服務。
9. 個人資料之保護:
  • (1)本公司會將您的個人資料完整儲存於我們的資料儲存系統中,並以嚴密的保護措施防止未經授權人員之接觸。本公司的人員均接受過完整之資訊保密教育,相關處理人員皆簽有保密合約,如有違反保密義務者,將受相關法律及公司內部規定之處分。
  • (2)為了保護您個人資料之完整及安全,保存您個人資料之資料處理系統均已設有各項資訊安全設備及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以保障您的個人資料不會被不當取得或破壞。
  • (3)如因業務需要有必要委託第三者提供服務時,本公司亦會嚴格要求其遵守保密義務,並且採取必要檢查程序以確定其將確實遵守。
  • (4)除法令要求外,您得隨時於本服務刪除、停止處理或使用的個人資料 ,惟您提出要求同時,本公司有權暫停或停止您的會員帳號,拒絕您使用本服務。
(二)隱私權保護
隱私權保護政策內容,包括本服務如何處理在您使用本服務時收集到的個人識別資料。隱私權保護政策不適用於本服務以外的其他服務,也不適用於非本服務所委託或參與管理的人員。

三、本服務之資料保管及應遵守事項
(一)您利用本服務所使用之身分確認或驗證資料,將做為您查詢之依據,您有義務妥善保管您的資料,不得洩漏給任何第三人,任何依照系統規定方法輸入驗證資料與登入資料一致時,無論是否由本人親自輸入,均將視為本人所使用。
(二)如您發現您的帳號遭盜用或被他人不當使用,您必須立即來信本公司客服信箱(service@popworld.cc),以利本公司採取相關保護措施。

四、使用者之義務及承諾
(一)除了遵守本服務條款之約定外,您同意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規、本公司之各項服務營業規章及通訊網路國際使用慣例與禮節之相關規定,並同意不從事以下行為:
1. 有竊取、更改、破壞他人資訊情事者。
2. 傳書或散佈手機或電腦病毒。
3. 冒用他人名義使用本服務。
4. 其他不符本服務所提供的使用目的之行為或本公司有正當理由認為不適當之行為。
(二)如經本公司察覺或經他人申訴您有違反上述各款之情事或之虞時,本公司有權終止或暫停您的各項服務,若您對於終止或暫停之情事有異議者,得通知本公司。您於本服務之使用被終止或暫停時,本公司對您或任何第三人均不負擔責任。您除須自負因此所生之法律責任外,對於本公司或關係企業、受僱人、受託人、代理人及其他相關履行輔助人受有損害或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因進行民事、刑事及行政程序所支出之訴訟費用及律師費)時,並應負賠償及償還之責任。
(三)您使用本服務如依約定應另行收費或代收資訊服務費時,應同意遵守本公司相關服務之收費辦法及說明。

五、服務暫停或中斷
本公司將以合理之方式及技術,維護本服務之正常運作,但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本公司得暫停或中斷本服務之全部或部分,對於使用者不負擔任何賠償責任:
1. 對於相關系統設備進行遷移、更換或維護時。
2. 因不可歸責於本公司所造成服務停止或中斷時。
3. 對電子通信設備進行必要之保養及施工時。
4. 發生突發性之電子通信設備故障時。
5. 非本公司所得控制之事由而致您的服務資訊顯示不正確、或遭偽造、竄改、刪除或擷取時。
6. 您有任何違反政府法令或本服務條款時。

六、以電子文件為表示方法
您同意於使用本服務時一切交易之意思表示皆以電子文件作為表示方法,倘您於各項服務與功能等頁面點選同意或確認等功能鍵時,即視為您正式之意思表示。

七、Cookie之使用
為了提供您最佳的服務,本網站會在您的電腦中放置並取用我們的Cookie,若您不願接受Cookie的寫入,可於隱私權設定拒絕使用Cookie,但可能會導至網站某些功能無法正常執行 。

八、與第三人共用個人資料之政策
本服務絕不會提供、交換、出租或出售任何您的個人資料給其他個人、團體、私人企業或公務機關,但有法律依據或合約義務者,不在此限。
前項但書之情形包括不限於:
1. 經由您書面同意。
2. 法律明文規定。
3. 為免除您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上之危險。
4. 與公務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合作,基於公共利益為統計或學術研究而有必要,且資料經過提供者處理或蒐集著依其揭露方式無從識別特定之當事人。
5. 當您在本服務的行為,違反服務條款或可能損害或妨礙本服務與其他使用者權益或導致任何人遭受損害時,經本公司管理單位研析揭露您的個人資料是為了辨識、聯絡或採取法律行動所必要者。
6. 有利於您的權益。
本服務委託廠商協助蒐集、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時,將對委外廠商或個人善盡監督管理之責。

九、智慧財產權
(一)本服務所使用之軟體或程式、手機通訊網頁上所有內容,均由本公司或其他權利人依法擁有其智慧財產權,任何人不得逕自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佈、發行、公開發表、進行還原工程、解編或反向組譯。若您欲引用或轉載,必須依法取得本公司或其他權利人的事前書面同意。尊重智慧財產權是您應盡的義務,如有違反,您應對本公司負損害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等)。
(二)在尊重他人智慧財產權之原則下,您同意在使用本服務時,不作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行為。
(三)若使用者有涉及侵權之情事,本公司可取消並逕行停止本服務。
(四)若有發現智慧財產權遭侵害之情事,請將所遭侵權之情形及聯絡方式,並附具真實陳述及擁有合法智慧財產權之聲明,請來信本公司客服信箱(service@popworld.cc),將由專人為您處理。

十、準據法及管轄法院
(一)關於本服務條款之解釋或適用,以中華民國之法律為準據法。
(二)使用者因使用本服務而與本公司所生之爭議,同意本誠信原則解決之,如有訴訟之必要時,除適用民事訴訟法第436-9條小額訴訟之情形外,同意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